仓单质押融资
仓单质押融资
融资模式仓单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中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指企业将存储于仓库的货物作为质押物,凭仓储方开具的仓单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融资模式,在大宗商品贸易、制造业、农业等多领域广泛应用。
仓单质押融资解决了中小企业因缺乏固定资产抵押而难以获得融资的问题,同时银行通过物流企业的监管降低了信贷风险。
仓单与仓单质押
仓单是由保管人(通常是仓库运营方)在收到货物后,依法向存货人开具的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货物的物权凭证,这意味着持有仓单的人,在法律层面上就相当于拥有了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仓单还是一种可转让的有价证券,通过合法的背书转让等方式,持有人可以将仓单及其代表的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实现货物权益的流转。
仓单质押是指申请人为扩大经营,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指定仓储公司,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进行质押,作为合作担保,出资方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合作业务。
仓单质押的效力
对质权人的效力
质权的取得:质权人因仓单质押而取得对仓单的质权,但质权人对仓单的占有,因有出质背书而取得的仅为质权,而非为仓储物的所有权。
妥善保管义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单的义务。若因质权人原因致仓单丢失或者为其他第三人善意取得,会使出质人受到损害。
返还仓单义务:债务人履行了到期债务之后,仓单质押自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和理由,质权人自当负有返还仓单的义务。
对出质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其对仓储物处分权受有限制。仓单出质后,质权人即占有出质人交付的仓单,此时出质人若想处分该仓储物,会受到限制。出质人若想对仓储物进行处分,应当向质权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经质权人同意而取回仓单,从而实现自己对仓储物的处分权。
对仓储物保管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仓储物的保管人是否发生效力,现行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仓单质押对保管人有如下效力:见单交付义务:保管人负有见单即交付仓储物的义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可以凭借所持有的仓单向保管人请求交付仓储物,而保管人负有交付仓储物的义务。在仓单质押中,当质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获清偿时,质权人便可以向保管人提示仓单请求提取仓储物从而实现仓单质押担保。
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
1.签订协议
银企合作协议: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明确融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融资相关条款。
帐户监管协议:货主与银行签订《帐户监管协议》,约定银行对货主相关账户的监管权限和方式,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仓储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规定仓储企业对货物的保管责任和义务,如货物的验收、存储条件、保管期限等,以及在质押期间的操作流程,如货物的出入库管理、仓单的开具和交付等。
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保证书》,承诺在借款人违约时,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对质押货物进行处置,如按照银行要求释放仓单、配合银行对质押货物进行拍卖或变卖等。
2.货物存储与仓单开具
货物入库:货主按照约定数量将货物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对货物进行严格的经验货确认,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与约定相符。
开具仓单:仓储企业经验货无误后,开立专用仓单。仓单是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它代表了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是代表仓储物所有权的有价证券。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由交易所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
质押背书: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将仓单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3.银行审核与放款
审核:银行对仓单及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评估质押货物的价值和风险。审核内容包括货物的所有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市场价格是否稳定等。银行会根据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放款金额,质押率一般不超过所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总价值的70%。
放款:审核通过后,银行与货主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约定将贷款发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此时,银行成为质权人,拥有对质押货物的优先受偿权。
4.贷后管理
货物监管:在贷款期内,仓储公司按照仓储保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监管,确保货物的安全、完整。货物的使用权归银行所有,仓库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并按指令将货物出库。若货主实现正常销售,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
风险监控:银行持续关注质押货物的市场价格波动、企业的经营状况等,如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如货物价格大幅下跌、企业经营出现异常等,及时采取措施,如要求企业追加质押物、提前还款等,以降低贷款风险。
5.贷款到期处理
正常还款:贷款到期时,货主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在收到还款后,下达资金解冻通知书,同时向仓库下达仓单解冻通知书,解冻仓单,货主可以凭解冻后的仓单提取货物。
违约处理:若货主违约,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处置质押在仓库的货物。银行会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与仓储公司协商对质押货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方式,以回笼资金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处置货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银行有权继续向货主追偿剩余款项。
仓单质押融资的安全度
仓单质押融资的安全度建立在以下“五大支柱”之上:
一、仓单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这是最根本的风险。如果仓单是假的,或者一份货物开了多份仓单(重复质押),整个业务就崩塌了。
安全保障:
o标准仓单VS非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由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开出,标准化程度高,信用背书的强度最高,安全性也最高。因为交易所对仓库有极其严格的准入、审核和监管制度。
•非标准仓单(现货仓单):由普通第三方仓库开出,这是风险的主要来源。银行会通过“核定库位”、派人驻场监管、使用物联网技术(摄像头、无人机巡库、区块链仓单)等方式来确保货物的真实存在和唯一性。
二、质押物的价值稳定与流动性
银行不是想要你的货,而是想要收回钱。如果货物价格暴跌或者根本卖不出去,银行就会面临损失。
安全保障:
•质押率(Loan-to-Value,LTV):银行不会借给您货物价值的100%,而是会打折(如70%)。这提供了一个安全垫,即使价格下跌20%,银行仍然没有损失。
•盯市制度:银行每天都会监控质押货物的市场价格。如果价格下跌导致安全垫变薄,银行会要求您补充保证金或追加货物。如果您做不到,银行有权强行出售货物以收回贷款。
•货物品类选择:通常选择大宗商品(如金属、能源、农产品),因为其价格透明、市场活跃、易于变现。
三、第三方监管
仓库是保障货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如果监管方失职,甚至与融资企业合谋,风险极大。
安全保障:
•银行只与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大型物流公司或仓储企业合作。
•签订严格的监管协议,明确监管方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技术手段(如24小时监控、定期盘点、物联网传感器)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四、法律环境的完善性
一旦出现纠纷,法律能否清晰界定各方权责至关重要。
安全保障:
•《民法典》明确了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则。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是确权的重要环节。银行在此系统办理仓单质押登记,可以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防止一物多押。
五、流程的规范性与技术应用
规范的流程和现代技术的应用能极大降低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安全保障:
•区块链技术:新兴的“区块链仓单”将货物信息、仓单信息、质押信息等全部上链,不可篡改、可追溯,从根本上解决了仓单真实性和唯一性的问题,是未来提升安全性的重要方向。
•严格的内部操作流程:银行和监管方内部有严格的贷前审查、贷中监控和贷后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