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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有限合伙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其中至少有一个人以上是承担无限责任,其他的合伙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即只以他们在企业的资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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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如果股权比较分散,一般要达到30%以上。总体而言,相对控股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作用,从而能够更为有效地促使经理人员按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东较少,许多国家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都有严格规定。如英、法等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2至50人之间,如果超过50人,必须向法院申请特许或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有限公司的资本并不必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可以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须经过公司的股东的同意。由于股东少
孙公司(Sub-subsidiary)孙公司是指子公司的子公司。例如A公司是母公司,即A公司投资了很多企业,包括B企业,B企业是A公司的子公司;B企业继续对外投资,投资了C企业,这时相对A企业来说,C企业是孙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无限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无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简单地说,无限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所谓连带无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1)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就是指股东要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不管股东出资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资产去抵债;
伞形公司(Umbrella Company)伞形公司是指以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组成相互关联的公司群体。这种公司群体形象就像一把打开的伞,因此也成其为伞形公司。通俗语地说,它是在一把伞下,网罗了众多参股公司。例如,纯投资性公司不直接投资工厂生产,作为跨国公司在当地的法人,代表总部,直接参股或控股当地企业,由面对面管理代替总部遥控指挥。
商事公司(Business Corporation)商事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对外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公司则以其独立的财产对公司所负的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商事公司是一种筹集资金并把这样的资金用在近乎明确的营利目的上的公司。商事公司和非商事公司的大多数司法管辖权容易区别。每一类型经常都有各自单独的法规。商事公司的法规经常被称之为“商事公司”或“股份公司”方面的法或法律。管辖非为营利目的而成立的 公司的法规通常被称之为“非商事公司”或“非为利润公司”方面的法或法律。
控(持)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控股公司或称母公司(Parent company),为企业中拥有另一家公司股权,其投票权足可以影响或票选其管理团队,掌握其管理及营运的公司。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来描述任何拥有另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严格来说它指的是其存在只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通常,这一名词有强调一家公司不自己生产商品或服务,而只以拥有其他公司股票为目的的意思。控股公司可以使拥有者的风险降低,并取得其他公司的所有权及控制权。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集团公司(Group Company)集团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局外企业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没有参加垄断组织的资本主义企业。在帝国主义阶段,垄断组织在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地位,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囊括一切部门和所有企业。在垄断组织之外,还存在着大量中小企业,也有少数大企业。它们作为局外企业,也有自己的打算:当垄断组织为了操纵市场而限制生产时,局外企业可以乘机增加生产,而且可以低于垄断价格来扩大自己的商品销售。因此,垄断组织同局外企业之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垄断组织采取各种手段排挤和扼杀局外企业。由于垄断与竞争同时并存,局外企业总是不断倒闭又不断产生。
合同公司是指仅由有限责任社员构成的持有份额公司。合同公司对内与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一样,都适用民法上有关合伙的规范,即原则上,公司章程的变更以及其他方面的决策必须由全体社员一致决定,社员亲自执行公司业务。另一方面,对外关系上与股份公司并无差异,以确保社员(出资人)的有限责任。这种合同公司是日本公司法新创设的公司形态。
境外上市公司指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企业有发展潜力并且急需资金。(3)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制企业(company system enterprises),简称公司*定义一:公司制企业简称“公司”。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形式。此外还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形式。*定义二:所谓公司制企业,在我们国家是指《公司法》所界定的那两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指出,现在的外贸企业无一例外地都被称为公司,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不是公司制而是工厂制。
混合控股公司(Mixed Holding Company)混合控股公司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经营自己的业务的公司。在现代投资银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在西方国家,金融控股公司一般都是指这类混合控股公司。混合控股型公司集团的核心企业(母公司)设立的目的并不在于控制或持有别的公司的股份,对其他公司的控制关系是因设立宗旨以外的原因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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