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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做伤残鉴别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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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医院做伤残鉴别程序是什么

去医院做伤残鉴别的程序主要包含三种启动方法:

1.医患双方可以在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纠纷并协商一致,一同委托当地医掌握组织医疗事故鉴别,以确定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这一过程需要遵循《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医掌握负责组织鉴别。

2.假如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需要处置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觉得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也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工作的医掌握组织鉴别。

该程序的启动需要医疗机构的报告或病人及其家属的申请,并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赞同可能可。

3.假如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病人及其家属都没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申请,而主审法官觉得有必要进行事故纠纷鉴别的,法官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别的需要,启动医疗事故鉴别程序。

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之前,病人或家属应该注意准时搜集和保护证据,如病历资料、实物、挂号证、医疗费单据等,并根据医掌握的需要准时提交有关材料。

医掌握在接到鉴别申请后,会组织专家鉴别组进行鉴别,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结论书。

2、医疗伤残鉴别怎么样启动

法律快车提醒你,医疗伤残鉴别的启动主要依据上述三种方法:医患双方一同委托鉴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别和法院指定鉴别。

1.医患双方一同委托鉴别是最容易见到的方法,需要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协商一致,并通过医疗事故鉴别来解决医疗纠纷。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别则是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或病人及其家属申请后,觉得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状况下进行的。

3.法院指定鉴别则是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法官觉得有必要进行事故纠纷鉴别时启动的,在启动医疗伤残鉴别程序时,病人或家属应该注意准时搜集和保护证据,并好好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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