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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找什么政府部门帮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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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病救助找什么政府部门帮忙办理

大病救助,一般要找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帮忙办理,具体来讲:

1.救助对象应第一向户口所在地或街道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这类材料一般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诊断书、成本清单、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

2.街道社保所在接收申请后,会负责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由该部门进行初步的受理和审核。

因此,大病救助的具体办理部门是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而街道社保所则作为申请的初步接收和转交机构。

2、大病救助的申请步骤

大病救助的申请步骤相对明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申请:救助对象需向户口所在地或街道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2.受理与审核:

街道社保所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由该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核。

审核过程中,民政部门或许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医疗成本支出等状况进行核实。

3.上报核准:经过初步审核后,乡镇民政部门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上报至区县民政局进行核准。区县民政局会依据有关规定和政策,对申请进行进一步的审察,并决定是不是给予救助。

4.救助发放:对于核准通过的申请,区县民政局会根据规定的比率和标准给予救助金或医疗补助。救助金一般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中,以便其准时用于医疗成本支付。

3、大病救助的法规依据

大病救助的法规依据主要源自国家层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其中,《社会保险法》作为社会保障范围的基本法律,为大病救助提供了要紧的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根据国家规定一同缴纳基本医保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职员与其他灵活就业职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由个人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保费。

这一条约明确了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和交费义务,为构建包含大病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法律基础。

2.国家还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健全了大病救助的具体手段和推行细节。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类法规和政策一同构成了大病救助的法规依据,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坚实的规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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