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一、危险危害因素:
我厂存在的危险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氨、甲醇、甲醛、聚甲醛、苯、醋酸、丙烯、氢气、乙醇、丁醇、辛醇、水煤气等。
二、重大危险源:
我厂的重大危险源有:氨库单元、运输中心加油站、煤气化装置、丁辛醇装置、合成氨装置、聚甲醛装置、联碱装置、醋酸装置、罐区。
三、施工人员注意事项: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前,必须遵守如下管理要求:
必须办理出入证。
必须在我厂施工负责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现场。
必须按岗位、我厂施工负责人的要求,穿戴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作业开始前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票证,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在我厂长时间作业(十天以上)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准
私接电线及私自动用岗位上的阀门、仪表等物品、工具。
施工时如影响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要事先通知岗位操作人员。施工结束要及时离开岗位,不允许在岗位长时间逗留,做到人走工地净,活完物料清。
如生产岗位出现事故,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岗位操作人员的指令要求撤离生产区域。
施工所需物品、工具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四、学习参观人员注意事项:
必须在我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由指定人员带领方可进入厂区。
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参观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进入岗位。
在岗位长时间(10天以上)学习培训人员,需配备与本单位职工相同的防护用品。
进入岗位学习培训前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天津碱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学习培训人员未经岗位操作人员允许,不准进行生产操作。 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外来人员及时按照岗位操作人员的指令要求撤离生产区域。
不允许动用和损坏岗位的设备、设施。
第二篇:外来人员或员工及家属带孩子进入公司安全责任告知书
韩江机械外来人员或员工及家属 带孩子进入公司安全责任告知书
人事行政总监 蔡 勇
为了明确外来人员或员工及家属与小孩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外来人员或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外来人员或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公司有义务告知以下内容:
外来人员或员工及家属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外来人员或员工及家属带孩子进入公司时,必须在保安室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入公司时间,离开时由保安记录时间。
2、必须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摔伤、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外来人员及员工家属与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活动区域。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区内活动,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严禁到公司宿舍、物品边、车辆边、水塘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所有外来人员和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区域,都必须要到保安室签署《安全责任告知书》作为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协议。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责任。
广东韩江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2013-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