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预计负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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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预计负债科目
政府会计预计负债科目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而设置的“预计负债”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601,属于负债类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已确认但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金额。
预计负债科目用于核算单位对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而确认的负债,如对未决诉讼等确认的负债。本科目应当按照预计负债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政府会计预计负债科目相关账务处理
(一)确认预计负债时,按照预计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经营费用”、“其他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偿付预计负债时,按照偿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三)根据确凿证据需要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按照调整增加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调整减少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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