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签证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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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欧盟后,其他欧盟成员国入境保加利亚比以前更容易。欧盟国家公民无需签证即可在保加利亚停留不超过90天;爱沙尼亚、爱尔兰和英国只允许停留 30 天。以下是外交部签发的4种基本签证类型:
- A 类签证 – 机场过境签证 发给乘飞机旅行、在保加利亚换乘飞机然后搭乘下一个最早的转机航班继续旅行的外国人。以下国家的公民需要机场过境签证:阿富汗、安哥拉、孟加拉国、刚果、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索马里、斯里兰卡和苏丹。
- B 类签证 – 过境签证 24 小时内从一个国家进入保加利亚并前往另一国家的外国人将获得过境签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为 12 个月。
- C类签证——短期停留签证 可以单次或多次入境,此类签证发给出于以下原因的外国人:私人访问、商务旅行、文化交流、参加体育赛事、就医或旅游。自首次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其有效期累计不超过90天。
- D 类签证 – 长期居留签证/国家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基于《保加利亚共和国外国人法》第 24 条和第 25 条规定的任何理由希望在保加利亚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它允许持有人单次入境,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在保加利亚期间,持有人可以向内政部移民局申请长期居留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