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孝道看人类文化的共性
从孝道看人类文化的共性
文/净因法师
一幢住著不同种族人的房子失火了,重视金钱的犹太人首先抢出钱袋,重视爱情的法国人首先救出情人,重视孝道的中国人则首先背出了老母。这则幽默故事常用来反映中华民族重人伦、讲孝道之文化特征。儒家把“孝”看成是一切伦理道德之总纲。正如《论语》云:“百善孝为先。”孝道伦理因而成为五千年来中国伦理道德的基石。
佛教传入中国后,与中国固有的孝道文化相结合,不仅把孝当作持戒之先决条件,主张“孝名为戒”,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儒家的孝道观,把儒家所主张的对父母现世之顺从转变成对父母三世之报恩。于是出现了以报恩为主题的《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和《盂兰盆经》,进而演变成“盂兰节”,以布施供僧的方式救度受苦的亲人。
更令人值得反思的是,孝道在其他各大宗教教义中都占具极其重要的位置。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孝顺父母的重要性仅次于礼拜真主。有人问穆罕默德,“哪种功德最得真主的喜悦?”穆罕默德说,“按时礼拜。”又问,“其次呢?”穆罕默德说,“对父母行孝。”穆罕默德解释说,因为“乐园就在母亲的脚下,其门是孝顺。”基督教认为,“上帝没办法照顾每一个人,所以创造了母亲。”也许是由于宗教文化的影响,西方人并不是不讲孝道,母亲节就是起源于美国。
更有趣的是,“孝”并不是万物之灵——人类的专利。乌鸦有反哺之德,羊也有跪乳之义,就连一颗不起眼的小小种子,在吸收天地精华后发芽,翠绿的嫩叶便对天空回报以清新的气息……
由此可见,对孝道的提倡并不是局限于某一种文化或宗教,而是全人类共同遵循的伦理规范。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不同的文化确有其相通之处,如“母爱、博爱、慈悲、和谐”等美德为各种文化/宗教所拥有,只不过不同的文化/宗教用不同的方式而加以诠释和提倡而已。
(《明报》200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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