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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六年 - 《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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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经]

 

六年春〔1〕,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2〕。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3〕。

 

秋,公至自伐卫。

 

螟。

 

冬,齐人来归卫俘〔4〕。

 

【注释】

 

〔1〕六年:公元前688年。

〔2〕王人:周朝的小官。

〔3〕卫侯朔:即卫惠公。桓公十六年逃亡到齐国。

〔4〕归卫俘:诸传皆云“归卫宝”,杜注以为《经》有误。俘,囚犯,俘虏。

 

 

【原文】

 

[传]

 

六年春,王人救卫。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1〕,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2〕。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末而后立衷焉〔3〕。不知其,不谋;知之不枝,弗强。《诗》云:“枝百世〔4〕。”

 

冬,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

 

【注释】

 

〔1〕宁跪:卫大夫。

〔2〕不度:不度于末。即考虑不周到。

〔3〕衷:中,中庸,指兼顾末的主意。

〔4〕引句见《诗·大雅·文王》。

 

 

【原文】

 

楚文王伐申〔1〕,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2〕。”止而享之。骓甥、聃甥、养甥请杀楚子〔3〕,邓侯弗许。三甥曰:“亡邓国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后君噬齐〔4〕,其及之乎!之,此为时矣。”邓侯曰:“人将不食吾余〔5〕。”对曰:“若不从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6〕,而君焉取余?”弗从。还年〔7〕,楚子伐邓。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

 

【注释】

 

〔1〕申:申国,见隐公元年注。

〔2〕吾甥:楚武王夫人邓曼为邓祁侯之姐妹,所以文王为祁侯之甥。

〔3〕骓甥、聃甥、养甥:均邓大夫,亦均为邓祁侯之甥。

〔4〕噬齐:同“噬脐”,人无法咬到自己肚脐,以喻后悔来不及。

〔5〕不食吾余:唾弃之意。

〔6〕血食:祭祀时必杀牲畜,称血食。不血食,即神灵得不到祭祀。

〔7〕还年:伐申还之年。

 

【翻译】

 

[经]

 

六年春,周历正月,周朝小官子突救援卫国。

 

夏六月,卫惠公朔回到卫国。

 

秋,庄公从攻打卫国的战役回国。

 

发生螟灾。

 

冬,齐国人来我国归还卫国的俘虏。

 

[传]

 

六年春,周朝小官救援卫国。夏,卫侯回到国内,把公子黔牟放逐到周,把宁跪放逐到秦,杀死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然后即国君位。君子认为二公子立黔牟为君缺乏周到的考虑。凡对能巩固自己地位的人,一定要周密地审视他各个方面,然后采取不偏不倚的适当主张。不了解他的根,不考虑立他;知道他根深厚但却没有枝叶辅助,也不勉强拥立。《诗》说:“枝俱茂,百世昌盛。”

 

冬,齐国人来我国归还卫国的宝器,是由于听从文姜的请求。

 

楚文王征伐申国,路过邓国,邓祁侯说:“他是我的外甥。”挽留文王并设宴款待他。骓甥、聃甥、养甥请求杀死楚文王,邓祁侯不同意。三甥说:“灭亡邓国的,一定是这个人。如果不早些动手,君王以后要后悔就来不及了!现在下手还来得及!下手吧,现在正是时候了。”邓侯说:“这样做,人将唾弃我再也不参加我其余的宴会了。”三甥回答说:“如果不听从臣等三人的话,那么社稷神灵就得不到祭祀,而君王哪里还有祭祀剩余的肉来供宾客呢?”邓侯仍然不听。楚文王从申国回来的那一年,攻打邓国。庄公十六年,楚国再次攻打邓国,灭亡了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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