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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赠予的财产是否可要求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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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赠予的财产是否可要求反还

通常来讲,那些已经赠予出去的财产,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要是这个赠予行为里面存在着欺诈,或者是胁迫之类的情况,能让意思表示变得不真实,那受赠的人就能够要求撤销这个赠予,然后把财产给返还回来。

要是受赠的人狠狠地侵害了赠与人或者是他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也有权利去撤销赠予并且让对方返还财产。

不过,那些经过公证了的赠予合同,还有那些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这类公益性质或者是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一般就不能要求返还。

所以说,到底能不能要求返还已经赠予出去的财产,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得把赠予行为的性质,有没有可以撤销的情形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考虑才行。

二、已赠予财产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是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已赠予财产要求返还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首先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暴力伤害行为。

其次,若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比如受赠人有能力赡养却拒绝赡养赠与人。

再者,当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不过,法定撤销权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要求返还,但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除外。

三、已赠予的房产能否依据法律要回

一般情况下,已赠予的房产在办理过户登记后不能随意要回,但存在特殊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房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通常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所以,能否要回已赠予房产,需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当探讨已赠予的财产是否可要求返还时,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赠予财产后,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予要求返还财产的。另外,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予行为同样可被撤销进而要求返还财产。要是您对已赠予财产的返还条件、撤销赠予的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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