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登记范围告知书
采矿登记范围告知书
采矿权人:
地 址:
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出让面积: 矿区范围坐标: 有效期限:
此告知书一式两份,采矿权人、告知人各一份。
采矿权人: (签章)
告知人: (签章)
第二篇:避险告知书
学生家长(监护人): 乡中心完小避险告知书
近日,在 乡宏丰社区的龙穿井路段处再次发生几十吨重的巨石滚落到路面上的重大险情,随时都还有可能再次发生巨石滚落。在此路段处,20xx年x月份也曾经发生过巨石滚落致人死亡的事故。当学校在得知此情况的第一时间,就告知了要经过此路段的所有学生,并反复强调了在上学、放学时一律不准经过此特别危险路段,必须要绕道通行,但20xx年x月x日早上,乡中心学校人员到此路段勘察险情时,发现还是有学生以及学生家长途经此特别危险路段来上学。为了确保学生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我们再次做出要求,在龙穿井路段的险情还未彻底排除之前,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途经此危险路段,必须要绕道通行。
亲爱的家长朋友,孩子的生命安全是您和我们共同的牵挂和责任,根据《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第十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未成年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和第三十三条的第1款规定: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事故责任。根据以上可以看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由家长或监护人来负责监管,学校只是尽力进行安全教育,希望家长朋友,一定要尽到责任,在龙穿井路段的险情还未彻底排除之前,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途经此危险路段,必须要绕道通行。
谢谢您对学校工作一直以来的支持,恳请家长时刻注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乡中心完小
20xx年x月x日
附注:此告知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学校、乡中心学校各保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