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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违规搭建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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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禁止违规搭建的告知书(物业业主各执一份,此联物业留存)

尊敬的                 业主:

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的相关规定,现郑重告知于您:

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以下违法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住宅外立面(如:搭建阳光棚房、封闭外阳台、焊阳台等);

(2)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

建筑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对以上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为维护其他业主的权益和房屋主体的安全,物业公司将采取措施配并合相关职能

部门协助调查及处理,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违法业主自行承担。其他业主有举报的义务

特此告知!

业主签收:                            联系电话:                    

兴威新嘉园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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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禁止违规搭建的告知书(物业业主各执一份,此联业主留存)

尊敬的                 业主:

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的相关规定,现郑重告知于您:

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以下违法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住宅外立面(如:搭建阳光棚房、封闭外阳台、焊阳台等);

(2)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

建筑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对以上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为维护其他业主的权益和房屋主体的安全,物业公司将采取措施配并合相关职能

部门协助调查及处理,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违法业主自行承担。其他业主有举报的义务

特此告知!

                                              兴威新嘉园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小区违规搭建的通告


关于立即停止在______________私搭乱建及违法占用公共区域的通告

鉴于______________管理区域,同景国际城 小区私搭乱建和占用公共区域现象愈演愈烈,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业主临时管理公约》《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是违法和违背公平正义原则的不可取行为。当事业主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广大业主权益的举动并恢复原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绿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第五十九条 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重庆市违章建筑处理暂行规定》通知中第一条第六点禁止在现有房屋周围、房顶、阳台等处搭设的一切附属建筑物;并按照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同时根据业主签订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中第二十三条第二点禁止在本小区外墙面、屋顶上安装任何遮蓬、花架、旗杆、招牌、独立天线或其他伸出物,堵塞窗户,或对专有养胎、露台进行封闭处理 ,第六点占用或损环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墙面、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为了保证 小区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小区长期和谐稳定,经管理处决定特通告如下:

1、小区内所有正在私自建设的违法建筑、违规装修,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恢复原状。

2、违法占用公共绿地或区域的,应在 年 月 日前退回到原始规划位置,并恢复公共区域的原始状态。

请您接到此通告后立即停止正在违规的行为, 管理处将和 社区居委会一起将本小区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城管分队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将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

在这里 物业呼吁广大业主积极拨打 市长热线和 城管热线反映小区内的违法建设,侵占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不被个别自私自利者无节制地侵害,支持和配合政府执法部门的工作,对于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阻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个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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