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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涉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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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涉入资产

会计科目

  继续涉入资产是指通过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提供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和财务担保金额之间较低者确认为继续涉入的资产。是资产类科目。

继续涉入资产的前提

  继续涉入资产的前提是存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表象,即: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企业收取一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未终止,但企业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

继续涉入资产判断原则

  (一)基本原则

  根据被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完全转移及企业对被转移金融资产是否保留控制,将金融资产转移分为三种情况:

  1.终止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

  (1)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

  (2)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没有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的。

  2.按照继续涉入确认相关资产及负债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同时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3.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

  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二)判断方法

  1.判断是否有终止的迹象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企业收取一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未终止,但企业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

  2.判断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具体特征做出判断,需要考虑的风险类型通常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逾期未付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或报酬)、权益价格风险等。

  3.判断企业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

  企业在判断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转入方有实际能力单方面决定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岀售给与其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则表明企业作为转出方未保留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在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下,则应视为企业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继续涉入资产的核算

  1518 继续涉入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转出方)由于对转出金融资产提供信用增级(如提供担保,持有次级权益)而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时,企业所承担的最大可能损失金额(即企业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二、企业可以按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类别、继续涉入的性质或者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类别设置本科目的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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