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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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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盈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存货盘点表是记录盘点日财产物资实际数量的原始凭证,通常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人留存,一份送交会计部门与账面记录核对。

会计处理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盘盈原因

  存货盘盈很可能是因为工作中出现纰漏而导致的情况。以下几种情况是盘盈的常见原因:

  1、在为购货方发货时,出现了漏发或者少发的情况;

  2、购货做账时,账面入库数量比实际收货数量小;

  3、发货做账时,账面出库数量比实际发货数量大;

  4、购货时,可能混入了其他货物;

  5、购销货物时,发生误差的长期积累。

  对于上述发生盘盈的常见原因,财务人员应当逐项排查,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更正盘点结果。

涉税处理

  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当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综上,企业存货盘盈的收入应当属于其他收入范畴,结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对于存货盘盈,企业应当那个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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