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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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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暂估入账

会计术语

  存货暂估入账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企业日常发生的采购业务中,经常会遇到“货已到,票未到”的情形,为了保证存货账实相符,需要先按结算单据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等收到发票时再按发票价格入账。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暂估

  注:暂估时没有发票,进项税额不做暂估

  暂估红冲: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红字)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暂估(红字)

  注:一般是收到发票,才做红冲处理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注:实务中,在判断是否需要暂估入账时,主要关注商品是否已经入库使用。如果是在途物资的情况,则不需要暂估入账处理,待实际入库使用时再做会计处理。

存货暂估成本的税前扣除

  (1)如果暂估对企业当年的会计损益没有影响,比如12月份暂估了一批原材料和商品,就暂时不涉及到税前扣除,也不涉及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2)如果暂估对当年的会计损益产生了影响,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按照会计核算的暂估数进行税前扣除。

  (3)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暂估入账,只要在次年5月31日前收到了发票,就不影响税前扣除。

  (4)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暂估入账,但是需要实际支付的,比如上年度计提的工资和年终奖等,只要在次年5月31日前实际支付(发放),就不影响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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