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PD20081718-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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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7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8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 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700-100毫升/亩 | 栽前或移栽后3天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 播后或苗期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覆膜时药量酌减) |
| 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雨水多、排水不良的地块,田间积水易发生药害,应注意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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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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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在播种后苗前喷施。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田间高湿有积水易产生药害。4.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5.使用过程远离饮水、河流、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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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入饮足量温水,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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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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