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丁醚脲登记证PD20140784-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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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7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25 | 有效期至: | 2024-3-25 |
| 农药名称: | 甲维·丁醚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5%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醚脲 | diafenthiuron | 20%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1.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和技术: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初期,兑水喷雾,每个生长周期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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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丁醚脲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由阿维菌素经过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一种大环内酯化合物,主要为胃毒作用,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丁醚脲是一种硫脲类低毒杀虫剂,兼有内吸和熏蒸双重作用。两种有效成分复配,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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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和赤眼蜂等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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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若口服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本品为复配制剂,发生中毒应先判断为哪种农药中毒。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若口服判定为甲维盐中毒,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丁醚脲经口中毒,立即催吐、洗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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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关人员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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