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LS20040924-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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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9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虫双 | bisultap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200-2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于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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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有触杀和胃杀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用在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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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2、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6.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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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不慎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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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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