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40961-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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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9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7%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5.7%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苗床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00-17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产品性能 |
棉花苗床除草剂,在棉花播种后出苗前土壤封闭处理可以有效防治马唐、千金子、牛筋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鳢肠等部分阔叶杂草,对田旋花等宿根性杂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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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苗床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2.药剂喷雾要均匀,不可重喷,漏喷,喷雾后严禁在喷浇床面水。3.药剂喷雾后及时架棚盖膜,严禁薄膜长时间直接盖于床面。4.棉花出苗前严禁水淹苗床。5.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6.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7.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8.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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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若溅到皮肤上就用肥皂洗净。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吸入后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一般送医院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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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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