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硫磺·三环唑登记证LS20041120-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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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1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1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5% |
| 硫磺 | sulfur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田间发现少量病株时就应该开始施用;2、防治穗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穗瘟防治在水稻孕未期或破口初期施用一次,隔10~14天施用第二次;3、在施用时,植株大或病菌发生严重时用高剂量,植株小或病菌发生轻时用低剂量;4、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等作物敏感,施用时防止漂移到该类作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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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无机硫类农药硫磺和三唑类农药的混剂,系保护性杀菌剂,具内吸传导性,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同时干扰病菌正常的氧化还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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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21天;2、本品长期贮存会出现结块现象,兑水摇均后一般不影响使用;3、本品不能和硫酸酮等金属盐类药剂混用;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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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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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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