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42368-首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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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3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25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首建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0克/升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4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药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先将药液加少量水稀释后再与稍湿润的细土拌匀,掌握药土松散而不粘,便于撒施。于水稻移栽后5-7天(缓苗后)进行撒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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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芒稷、千金子、马唐、牛筋草、看麦娘、碎米莎草、异型莎草、水莎草、萤蔺、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鳢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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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秧田使用应慎重,北方早春水育秧田气温低,易产生药害。秧板不平,施药后灌水淹没秧苗叶耳,也易产生药害。2、施药时田间灌3-5厘米深的水层,并保持5-7天,之后按正常管理。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对下茬作物无影响。4、沙质土和漏水田易产生药害,禁用。5、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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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误服后对胃肠道黏膜有极强的刺激与腐蚀作用,用药时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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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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