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灭多威登记证LS94461-山东省济宁圣城化工实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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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4461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圣城化工实验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8% |
| 辛硫磷 | phoxim | 1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0-750克/公顷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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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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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动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应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防目镜及防毒口罩,顺风向施药。接触药品时不要抽烟、饮水、吃东西。用药后用肥皂水洗净手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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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虚弱、出汗、头痛、恶心、呼吸困难、呕吐等。2.若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口服或注射阿托品,送医院治疗。3.若溅入眼睛、沾附皮肤后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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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曝晒,注意防火。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贮存及运输时,轻装轻放,以防容器破损。5.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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