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的政府和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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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王国政府是君主立宪制政府,设有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由 Druk Gyalpo 或国王组成,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他得到皇家顾问委员会、部长会议和皇家秘书处的协助,皇家秘书处充当国王和部长会议之间的中介,部长会议由七名成员组成,每个部委都有一名代表,由国王本人担任主席。
立法部门由国民议会组成,共有 150 名议员,其中 100 名是公众代表,50 名是由首都廷布国家寺院团体向政府提名的寺院代表。
司法部门由最高级别法院或最高上诉法院组成,以国王本人为首,审理对高等法院判决的上诉和公民的非正式请愿;高等法院由六名法官组成,包括首席法官,其中两名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四名由天龙嘉波任命,任期五年;每个地区的区域法院,由一名裁判官领导;村长负责裁决村居民之间的轻微民事纠纷。
为了拉近政府与人民的距离,国家领导层在地方政府下设立了四个地区或宗地。这些地区或地区分为 20 个地区或宗卡,政府工作人员同样在皇家公务员制度的管辖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