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的政府和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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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是一党制社会主义共和国,唯一合法政党是老挝人民革命党(LPRP)。根据1991年宪法,政府行政权由总统掌握,总统由民选国民议会选出,任期5年。国家元首是总统朱马利·赛亚颂,他也是LPRP的秘书长(领导人)。他还担任该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国民议会有115个席位,中央委员会有55名委员,政治局有11名委员。尽管行政部门保留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法令的权力,但该议会就像LPRP的橡皮图章一样批准所有新法律。总理布阿松·布帕万 (Bouasone Bouphavanh) 是老挝政府最高行政机关部长会议的主席。
老挝政府设有区司法部门和省司法部门。政府还将国家划分为许多行政区划,包括16个省、Kumpang Nakon的1个直辖市和Xekong的1个特区。这些省份是阿速普省、博乔省、占巴塞省、丰沙里省、波利坎赛省、后攀省、琅勃拉邦省、甘蒙省、隆南塔省、乌多姆赛省、沙湾拿吉省和万象省(万象省)、万象省、赛纳布利省和赛松本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