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的政府和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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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实行共和政体,目前正在向多党民主统治过渡。在正常情况下,国家政府行政部门由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负责,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由五个地区负责。行政部门由总统组成,总统为国家元首,经选举产生,任期 5 年;总理是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内阁由部长理事会组成,部长理事会是各政府部委的负责人,由总统任命。立法部门是一院制国民议会,共有 81 名议员,任期 5 年。司法部门按照法国法律体系运作,由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
部长会议由下列部委的负责人组成: 外交与合作部;领土管理、权力下放和地方当局;合作、发展和国家规划;正义;健康;安全;农、牧、渔业。
在地方政府管理方面,全国分为萨瓦内斯、卡拉、中央、高原和滨海地区,再细分为 30 个县和市镇。这些城市也是地方政府的一部分。它们是洛美、阿塔克帕梅、卡帕利梅、巴杜、阿内霍、卡拉、达庞和索科德等城市。该国还与其他国家保持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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