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的医疗保健、疾病控制、犯罪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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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的医疗保健普遍低于欧洲标准,并且一些农村地区的医疗保健不足。卫生和家庭部领导卫生政策制定、制定各种卫生计划以及制定组织和服务标准。它有 42 个地区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分散单位运作。 1998年,国家实行了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由雇员缴款(占总收入的6.5%)、雇主份额(7%)以及政府为援助失业者、养老金领取者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而缴纳的缴款组成。
2000年至2001年,该国最致命的疾病是循环系统、恶性肿瘤、呼吸系统、事故/中毒/伤害、消化系统疾病、传染病和肺结核。罗马尼亚是欧洲儿童艾滋病病例最多的国家之一,2006 年报告了约 7,200 例病例,原因是诊所和医院对幼儿的输血和接种不安全,特别是在共产主义时期。
罗马尼亚政府向世界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欧盟PHARE、全球艾滋病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英国国际发展部等国际组织发起了各种双边/多边援助。在其2000-2004年治理计划中,医疗保健系统是最优先考虑的事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