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的政府和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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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是议会代议制民主国家,具有浓厚的世俗主义传统。总统是国家元首,但他主要扮演礼仪性角色。总统由一院制议会(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选举产生,但不一定是其成员之一。总理通常是赢得选举的政党领袖,由议会通过对其政府的信任投票选出。
行政权由总理和部长会议行使,立法权由议会行使。议会议员通过比例代表制从 85 个选区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宪法法院负责裁决法律和法令是否符合宪法。国务委员会是处理行政案件的最后法庭,高等上诉法院则处理所有其他案件。
在土耳其,军队享有异常强大的地位。它在法律上被视为阿塔图尔克共和国的守护者,可以说是该国最值得信赖的机构。
总统艾哈迈德·塞泽尔的任期将于 2007 年结束。执政的正义与发展党 (AK) 提名外交部长阿卜杜拉·居尔为总统候选人,这引起了世俗主义者的不满,他们坚称居尔仍然忠于其政治伊斯兰根源。
塔伊普·埃尔多安 (Tayyip Erdogan) 是伊斯兰正义与发展党的领导人,自 2002 年以来一直担任总理。一些世俗主义者对政府感到震惊,因为他们认为政府有伊斯兰主义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