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全球知识平台!

波多黎各的政府和政治制度

network 分享 时间:

该国的正式名称是波多黎各联邦。 (波多黎各自由协会)。它是一个与美国联合的自治联邦。有3个政府部门;国家元首、联邦立法部门和政府首脑。国家元首是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乔治·布什)。政府首脑是当选的总督(Anibal Acevedo Vila),他行使行政权力并领导由联邦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内阁。有两个立法院:众议院和参议院。主要政党有: 人民民主党,支持加强英联邦地位;支持美国完全建国的新进步党(PNP)和支持波多黎各脱离美国独立的波多黎各独立党(PIP)。

司法系统由最高法院领导。最高法院由 7 名法官(首席法官和 6 名副法官)组成。司法系统的结构包括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地方法院和市法院。共有 12 个司法区。

波多黎各不分为县,但有 78 个市。每个城市都由民选市长和市议会管理。市长任命一名秘书兼审计员和一名财务主管。波多黎各对其内政拥有管辖权,除非涉及美国法律。波多黎各与 50 个州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受《国内税收法》某些方面的约束、缺乏投票权以及波多黎各人没有资格在总统选举中投票。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