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南的政府和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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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政府是一个以 1987 年宪法为基础的宪政民主政府,由三个部门管理: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由国家主席领导,总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如果国民议会未能选举,则由人民议会选举产生。总统任命由 16 名部长组成的内阁。行政部门下设副总统,与总统同时选举,任期也是五年。副总统担任国家咨询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就政府政策的实施向总统提供建议。该委员会有 11 个席位分配给国民议会中的所有政党,另外 3 个席位分配给工人和雇主组织。立法部门由 51 名两院制国民议会组成,任期五年。司法部门由最高法院领导,其成员由总统与国民议会协商后终身任命。最高法院监督国家治安法院和国家私人律师令。协助管理政府的是布罗科蓬多、科默韦讷、科罗尼、马洛韦讷、尼克里、帕拉、帕拉马里博、萨拉马卡、西帕利维尼和瓦尼卡等 10 个行政区。每个选区均由一名选区专员领导,该专员由总统任命和罢免,并且国民议会中也有民选议员。
其他由总统任命帮助管理政府事务的主要政府官员包括外交部长、驻美国大使和驻联合国大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