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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暴力案件为何皆因突然“变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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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瞭望东方周刊》第13期报道,3月23日,福建南平血案。 13名小学生瞬间倒在凶手郑民生刀下。 2月1日,天津市特大交通恶意撞人案。凶手张义民劫持一辆大客车,横冲直撞好几条大街,狂奔7公里,连夺9条人命,另有11人受伤。

再往前回溯,2009年,“湖北随州特大杀人案”、“成都公交车放火案”、“湖南望城县出租屋特大杀人案”,一系列恶性暴力犯罪以其相似的面目让人们错愕不已:凶手都是普通人,能被推断的杀人动机都是“报复”。

与郑民生一样,在周围人看来,“湖北随州特大杀人案”凶手熊振林、“湖南安化杀人纵火案”凶手刘爱兵等等,此类凶手都是“突然”起杀机的。他们的手段通常残忍而低劣。斧头、锤子、砍刀……他们操着并不复杂的凶器,指向的往往是与自身并没有利害冲突,更谈不上不共戴天的无辜者,其中不少被害人是亲属。

惨案发生前,几乎所有亲朋好友都认为他们性格和善,平时为人不错,没有什么迹象显示他们会转眼间变成凶徒。惨案发生后,周围的人又不约而同地表示“绝对不敢相信”。

这些凶手滥杀无辜的理由,往往被笼统概括为“报复社会”。社会是什么?他们并不很清楚。他们多是被边缘化的“失败者”,长期处于被人漠视的境地,渴望受人瞩目,但却总是受到伤害,经济窘迫,婚姻生活不如意,生活圈子狭隘局促。

犯罪嫌疑人梅小讲和被害人都是摩的司机,相互认识。讲起为什么杀人时,他对记者说,人家过年都热热闹闹的,可自己还得蹲在冷风中趴活,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时他恰巧看见被害人带着女朋友要回家过年,“一下就变得疯狂起来”。

又见“疯狂”,却不是精神病人的疯狂,而是被自己清楚认知的疯狂。不仅是他,熊振林、刘爱兵、李磊等,还有最新加入名单的郑民生,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似乎已经准备好为此付出代价。

据媒体报道,2009年4月16日,在执行死刑押赴刑场途中,熊振林面部表情平静,但双腿却一直在微微发抖,脸上悄悄流下了眼泪。曾经有人问他,“如果重新给你一次选择机会,你还会杀人吗? ”熊振林沉默几秒钟,说:“会,我不后悔。 ”

复旦大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系副教授、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晓分析道,我国收入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现实,增加了某些底层民众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他们的长期压抑如果因为某个突发事件而爆发,就完全有可能转化为对政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仇恨。

中国传播学会副会长戴元光曾在美国做过犯罪研究,他表示暴力犯罪是个国际性、社会性问题。这与滕五晓的观点不谋而合:“极端暴力行为实施者之所以将私愤泛化放大,与社会矛盾进入易发、多发期相关。在西方,当人均GDP在 1000至3000美元期间,也同样出现过暴力犯罪上升的现象,这是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大大快于社会体系建设,而社会体系滞后过于严重。”复旦大学心理学系教师高山川也指出很多社会问题是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解决不了的,需要政府从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去改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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