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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菩萨戒略注:乖尊卑次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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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若佛子,应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在后坐,不问老少,比丘、比丘尼、贵人、国王、王子、乃至黄门、奴婢、皆应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次第而坐。

佛法论戒腊,不论世寿,受戒一年名一岁,受戒十年名十岁,以此定先后。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在后坐,以戒老少而分次第。又比丘一类分先后,比丘尼一类分先后,国王与国王分先后,王子与王子分先后,乃至黄门奴婢,随类分先后,先受戒在前,后受戒在后,随戒腊老少,次第而坐。

莫如外道痴人,若老若少,无前无后,坐无次第,如兵奴之法。

外道未悟,不知道体尊贵,故无准则。色身无常,少壮老病,如旋火轮,何有先后,唯佛法小乘有四果之分,大乘有五十菩提之路,见道有大小,证道有浅深,故有定准,不同外道痴人,不见法身妙理,不知“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但见生年老少,混同兵奴,罔分前后。

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后者后坐。

我佛法中,以戒为体,受戒有先后,持戒有老少,故先者先,后者后。

而菩萨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轻垢罪。

普照三昧经云:“阿阇世王请文殊,文殊让迦叶前行,曰:‘大迦叶久为沙门,世间所有罗汉,皆从仁后,仁当前行。’迦叶曰:‘计于佛法,不以年岁而为尊长,佛法所载,智慧为尊,神智圣达,乃为可尊,博闻才辩,乃为可尊,诸根明彻,乃为可尊。’文殊乃前行。”

文殊始让迦叶,不敢违古佛之恒规,迦叶终逊文殊,所以顺请主之本意,此乃权变合法之文,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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