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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菩萨戒略注[11]:不看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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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

佛以众生身为身,以众生病为病,故凡见诸病人,当视如佛,是故应供养病人,犹如供养佛无异。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

八福田者:1佛、2圣人、3和尚、4阿阇黎、5僧、6父、7母、8病人。八福田中,以看病福田最大,病是苦中苦,是故看病是福中福。

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

照顾病人,从近为始,应以父母师僧弟子为先。诸根不具,指有些病人,久病引致眼盲、耳聋、脚跛、口哑等疾,六根不具时,菩萨更应照顾病人。

百种病苦恼。

人的身体,四大和合,一大不和,百一病生,四大不和,四百四病生。

皆供养令差。

如是残苦等病,皆应以慈悲心供养令至痊愈。如悟达国师,在相国寺时,供养患庵摩罗癞病僧,其人原来是迦诺迦尊者,后国师造三昧水忏,流行于世。

而菩萨以嗔恨心不看。

菩萨无慈悲恻忍救苦之心,反以嗔恨憎恶之心而不看病。

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从近至远,由僧坊至城邑,乃及旷野山林道路中,若见病苦,而不设法方便救济者,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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