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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庐述学语录──一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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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严光明觉品,有一多之义,师释之曰:凡夫知见,说一则非多,说多则非一,推之万
法,无不皆然,故一多表对待法,亦即表分别法,学佛而能去对待分别,其庶几矣。此是文
殊大士颂佛功德,希地上菩萨,达法性平等,证无上菩提。具缚凡夫,去此境界,固有天渊
之殊,然若少悟其理,纵未能证大道,亦可以少烦恼,再能如法行之,即是趣菩提果。惟其
理至深,解之不易,疏钞曾总纳十门,发其义蕴,今再参以浅近事喻,以助闻思。
  一者孤标独立:心一多二法互无,故得独立,意谓一即多而唯多,多即一而唯一,废己
同他,故云独立。经云:「唯有一乘法。」一乘法丶即是孤标独立,总收一切法,如约相言
,逢春则冬去,然约其理,冬实未去,乃总摄於天地间。又如一味菜中,实含油盐酱醋诸味
,不能执一执多,无非一总,故云孤标独立。
  二者双现同时:经文云:无一即无多,无多即无一。疏钞喻以牛之二角,无分前後。此
即一与多同时并立,如说空则万法皆空,说有则万法皆有,以至空有同时皆现。
  三者两相俱亡:即一多两相俱舍。一既无一,多亦无多。此阐性相皆空之理,性指真如
本性,离一切假相,故云空丶相乃因缘和合,是假,亦是空,故无一亦无多,空有皆泯。
  四者自在无碍:疏钞谓欲一即一,不相坏故,欲多即多,一即多故。一既如此,多亦准
之,常一常多,常即常离,故云自在。一多不相碍,其理概言如是,兹复设喻明之。一者如
毛巾之总体,多者如毛巾之单线,即如合线成巾,离如析巾成线,故说一说多,说即说离,
皆自在无碍。毛巾如此,他法皆如此。
  五者去来不动:一入於多,而一犹在,如一月之入千江。多入於一,而多犹存,万相之
入一镜。或以此喻,但言其影,未涉其形。今特举米为喻,一粒入於一撮,是一入於多,而
一未尝变也,一撮再裹为一粽,是多入於一,多亦未尝变也。
  六者无力相持:因一始有多,多无力而持一。因多而有一,一无力而持多。此即无论一
多,皆无减他之力。万物粗观之,皆有生灭相,实为众缘之聚散,但现假相,如万花筒,本
质未尝或异,是即物质不灭之理。
  七者彼此无知:一多和合,始有假相,然皆不自知。二木相支,则有立相,合掌则成一
缝,孰为主体,莫能知也。人之自身,睫毛之护目,耳朵之助听,胃肠之司消化,何为其然
?皆无知也。故万法之理,圣人有穷於言者,若论其事,匹夫匹妇,亦能行之者。经云言语
道断。惟可验之於行耳。
  八者力用交彻:一多彼此虽不相知,然息息相通,是即万物并行而不相害也。一之显也
,必由乎多,多之显也,必由乎一,故一多互显,不可或缺。
  九者自性非有:万物皆无自性,惟有共同法性,经云: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是也
。然有情世间与器世间如何分辨,古人所解不一,有主情与无情通名法性,有主通名佛性,
有主有情之动物为佛性,无情之矿植等物为法性。然情与无情同圆种智,顽石亦曾点头,是
器世间亦不无佛性。要之,此三者论述各有所本,今但知无自性,而有共同法性,斯可矣。
  十者究竟离言:究竟义理,离四句,绝百非,不可说,不可说。或谓由此观之,宁非终
无结论。是大不然。楞严徵心,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所说皆非心之所在,不明者亦
谓终无结论,岂知结论早在不言说中。凡有言说,皆是分别,以有分别心,求无分别智,岂
可得乎?是故大道离言,愈言愈失,然则不可说,非不可证,证後方知,虽知犹不可说,禅
宗惟许参禅,不许说禅,意在乎此,苟能说之,世尊何用拈花。学者但歇分别心,求之於定
可也,夫如是,乃能了知世间一切生灭法相。
  如此十义,前八论相,後二论性,相皆虚妄分别,性惟平等,然众生累劫迷於假相,习
於不平等,故不自见本性,苟不事分别,则能摄相归性,而得真平等矣。


                    第0期 公元1970年10月发行 零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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