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昏殆法”研究——现存最早的劝世“药方”
“破昏殆法”研究——现存最早的劝世“药方”
王继如
用药方的形式来治疗人们心理上的贪瞋等毛病,是佛教服务於人间的各种方便之一。
这是一种的通俗方法,文字尽管浅显,却切中心中的毛病,故颇受欢迎。这类作品在劝世的同时,自然就宣扬了佛教的博大精深。佛的救世精神,也就体现在其中。佛陀本来就是大医王,医治人世创伤的大医王;後代用“药方”治人们心理的疾病,本合逻辑。
但是,义理上的逻辑如何演绎其历史上的展开?换句话说,就是这类“药方”起於何时?却是有待探讨的。
现存的知名度甚高的劝世药方是《心药方》。这个《心药方》流传的版本有好几个。其中一个是:
大师谕世人日:“凡欲齐家、治国、学道、修身,先须服我十味妙药,方可成就。”何名十味?慈悲心,一片;好肚肠,一条;温柔,半两;道理,三分;信行,要紧;中直,一块;孝顺,十分;老实,一个;阴鹭,全用;方便,不拘多少。此药用宽心锅内炒,不要焦,不要燥,去火性三分,於平等盆内研碎。三思为末,六波罗蜜为丸,如菩提子大。每日进三服,不拘时候,用和气汤送下。.果能依此服之,无病不瘥。
切忌言清行浊,利已损人,暗中箭,肚中毒,笑襄刀,两头蛇,平地起风波。以上七件,速须戒之。以前十味,若能全用,可以致上福上寿,成佛作祖;若用其四五味者,亦可灭罪延年,消灾免患。各方俱不用,後悔无所补,虽扁鹊卢医,所谓病在膏肓,亦难疗矣;纵祷天地,祝神明,悉徒然哉。况此方不误主雇,不费药金,不劳煎煮,何不服之?偈日:
此方绝妙合天机,不用卢师扁鹊医。
普劝善男并信女,急须对治莫狐疑。
人们认为《心药方》的作者是无际大师。无际大师,即石头希迁,但从语言来看,这个《心药方》不可能是唐朝人的作品,“阴駡”一词,亦非佛典用语。
据笔者看来,这个《心药方》应该是明宣宗时代的无际禅师的作品。《大正藏》册49,No.2038幻轮编《释监稽古略续集》卷三(页0944b栏)对这个宣宗时代的无际禅师有记载,云:
无际禅师,讳悟,本蜀人。二十出缠,专坐参究念佛。缚竹为庵,研励无懈。师曰:“无念即著空,有念即著执。有无两相忘,非空亦非执。”又日:“寂照无上下,光明处处通。本来无皂白,何处不含容。”授法偈日:“我无法可付,汝无心可受。无付无受心,何人不成就。”师有《心药方》,行於世。又走马灯偈云:团团游了又来游,无个明人指路头。灭却心头一点火,刀枪人马一齐休。
文中明言是这个“讳悟,本蜀人”的无际禅师有《心药方》行世。而无际大师,即石头希迁(700--790),是唐代惮僧。端州高要(今广东高要)人,俗姓陈。曾礼六祖慧能、青原行思为师。得青原行思之印可。天实(742--755)初年,居衡山南寺,结庵坐禅於寺东石台上,大扬宗风,世称石头和尚。时江西以马祖为主,湖南以石头为主,四方学徒多辐凑於二师之门。唐贞元六年十二月示寂,世寿九十一。著有《参同契》、《草庵歌》各一篇行世(撮《佛光大辞典》页2140该条大意)。《宋高僧传》卷九、《景德传灯录》卷十四、《五灯会元》卷五均载其事,未见有作《心药方》之事。大概是人们习知无际大师,便将《心药方》的作者无际禅师与他混同了。《心药方》的作者应该是明宣宗时代的无际禅师。
那麽,唐代就没有这类“药方”吗?
否。
实际上,这类“药方”起源甚早,唐代前後已经有流传。八年前我在南京大学时就从敦煌遗书中抄了一篇“药方”,就是编号为北8387(字”号的那一篇。北是北京图书馆的编号,如今是中国国家图书馆了。
北8387(字1)号载黄永武博士编的《敦煌宝藏》册110,页153—158中,共158行。据黄永武博士的说明,正面拟题为“戒五门薰辛及内(注意:是内,不是肉)五辛”,前文阙。背面拟题为“破昏殆法”,後文阙。我数次捆读全文,恍悟先读背面,後接正面,则成一完帙,拟名为“破昏殆法”即可,遂抄录一过。我未见原物,不知黄永武博士所说的正面、背面是否有颠倒之处,或者是当时抄手率意而为。但黄永武博士的拟题,显然有不确之处。拟题为“戒五门薰辛及内五辛”正在《破昏殆法》转入背面之处,并非文意另起,显然不妥。後见许国霖先生《敦煌杂录》,其页162--165中已录此文,且前後不颠倒,然录文有不确之处,遂取以校正。《大正藏》册85,No.2821《诸经要略文》卷一,页1205b栏载有“谨捡大小乘经,食胡藧菜得恶趣报”以下的文字,今也取以入校。
敦煌研究院施萍婷主撰稿《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页558则将北图字1号正面定名为《破昏殆法》(首尾俱全),将背面定名为《禁食胡荽菜》,是所说正面、背面和《敦煌宝藏》本正相反。可能《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所说的正面、背面较《敦煌宝藏》所说要准确些,但我只见图版,未见原卷,不敢遽定。而《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将正面所写和背面所写定为两种文献,则恐未是。商务印书馆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页100将字1号所有文字定名为《破昏殆法》更可取些,因为据图版来看,施萍婷先生所说的《破昏殆法》是从施氏所说的正面抄至背面的一半之处,结束处有“余有禁忌,别方具录”之语,其下空两三行的位置,便写了施氏所说的《禁食胡荽菜》,所以,这个禁食胡荽菜的别方应是《破昏殆法》的一个附录,不应该独立成篇。字l号全篇文字,出自一人之手。
另有俄藏J0(827号,实即《破昏殆法》的另一个抄卷。孟列夫《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说:“解释佛教用语:内五辛、外五辛。残卷,42X 27。部分手卷,首尾缺。上下边沿皆残。1纸。29行,每行25—28字。纸色灰,纸质粗。各行有纸折行。楷书小字。无题字。(9---11世纪)”(袁席箴、陈华平翻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上册页444)上海古籍出版社《俄藏敦煌文献》册7定名为《释五辛》,所定未确。此卷实即此《破昏殆法》的另一个抄卷的残卷,共29行,起自“薰辛。(下另起一行)三谓鼻者,戒之於香”(相当於北8387号的67行),迄於“大蒜五种外五辛”(相当於北8387号的107行),上海古籍版定名未确。这个本子和上面提到的许国霖本、《大正藏》本不一样,它不是从北8387号衍生的,而是另一个抄卷,在校勘上的作用就更大些,当然要作为重要的校本。
现以北8387号为底本,将全文依行抄录如下,正面、反面则暂依施萍婷先生所说,即与黄永武博士之说正相反。()中的文字是略加说明的,㈠中的文字是补阙字的。俗字定作通用之体,疑难俗字的考定见於注中。校释的文字也放在注中。
破昏殆法(拟题)北8387(字1)号
1)有昏沉懈怠,厌厌缠身,操(躁)暴贪婪,时
2)口(原阙无字)动,惑(或?)致刑致害,销瘦渐惧凋亡,或
3)觉命衰微,仅存朝夕者,此由跊慢良
4)毉(医),不口(原阙无字)服饵(饵)使之然也。仆曾带斯疾,非
5)常委(萎)顿,遇一长者授仆,亲试之,良验。
6)乃先圣秘要,岂虚传哉?所须药味,列之
7)如右:
8)西域真阿拂利一分取至心珍重者息世缘一分取绝不关心者
9)离贪爱一分取如辟(避)怨贼者制情欲一分取了知虚幻者亲善友
10)一分取鱼思水者怖生死一分取观如火宅者乐正法一分取如渴思
11)浆者观察一分取动念皆知者广慈悲一分取不捐含灵者
12)普恭敬一分取观真如者深惭愧一分取决欲酬恩者大欢喜
13)一分取粉身无悔者常精进一分取勇猛坚固者摧人我一分取谦捐(损)柔
14)和者逊轨仪一分取圆备无鴃(缺)者巧方便一分取不失时机者
15)右件药一十六味,皆纯真上妙者。以分别智刀
16)刮削令净,拂乱相尘埃,勿容辄污。然用大惠(慧)
17)杵於净心臼中,捣令和合,末为一相。以观察罗
18)细筛,取解脱香水以为丸,其丸大小如菩提子。
19)欲服药时,选无为吉日,入净戒堂中,先阿
20)拂利汤漱口,次以忏水遍身沐浴,然後面向光
21)明,正念服之,仍用赞诵蜜浆徐徐下药。尽此
22)一剂,限一周时。昼夜三分,相去如人行六七里。
23)服此药者,先禁五种薰辛。必须坚固,勿另
24)触犯。五薰辛者,第一外五辛者,所谓大蒜曹局革葱阴
25)慈葱恩爱兰葱邪教兴渠商价(买)一谓大蒜即是曹局。文武百寮(僚)
26)居家奉国,代天理物,割判公司,日夜生心,千思
27)竞起,苄(算)料一切,万计交生,预怕悬愁,虽荣
28)不乐。为如是事,与道相违。出家之人,以此为
29)障。是故弃,舍离前缘。修行门中,名断大蒜。
30)二谓草葱即阴阳。龟图启兆,预尅吉凶,候
31)历占辰,享祀灵庙,咒道药术,使役妖精,呼唤
32)灵只,徵召魍魉,飞符走印,幻化众生,乞福祈恩,宰
33)煞性命——猪羊鷄犬,奉谢鬼神,归伏邪魔,将为倚托。以
34)是事故,与佛隔缘。出家之人,最为大障。是故今者,
35)永绝邪因,归命圣宗,更不染著。以如是故,名断草葱。
36)三谓慈葱即是恩爱。畜养妻儿,恋着父母,内外
37)亲眷,相爱无,共命连身,相看无尽。将为胜果,受
38)报人天。取乐目前,不虑後苦。以如等事,能障道因。
39)出家之人,须断恩爱。无明缠索,攀建(逮)无缘,顿绝俗
40)忧,修行圣乐。以是义故,名断慈葱。四谓兰葱即
41)是一切外道,邪法出白天就(龙之误),爰及夜叉,非人等行,专行
42)幻法,变现灵祁(只),拔井剥驴,水行不湿,吞火瞰铁,作牛
43)化蚁,隐没身躯,现其他(怪)光,作菩萨相,称天中天。广解
《4)伎能,或(惑)乱一切,作罪言福,饮酒转经,自号大乘,摄诸大
45)众。以如是行,障蔽真宗;说此邪术,将为圣道。出家之
46)者,须离邪众。离邪众故,名断兰葱。五谓兴渠即
47)是商价(买)。广为贪求世间财宝,离乡别国,触处经营,隔
48)别妻儿,远离父母,常防劫夺,怕怖不安,累岁駈駈(驱驱),年年役役。
49)如奴事主,终不自由。对境观因,现招生苦。明知死後,定
50)受愆殃。以此驱驱,深为大障。出家之者,万事顿除,更
51)不攀缘,专求出世。以是等故,名断兴渠。
52)如是五辛,周罗三界,人王宫殿,无不被缠。住此俗因,贪
53)生忘死,爱欲缠染,烦恼萦心,所作所为,皆成大障。不
54)出三界,由此熏辛;六趣轮回,亦因斯事。是故先佛禁断
55)五辛,所以出家求道之众奉持圣戒,永断此缘。具此
56)功能,性归常乐。
57)第二中五辛,所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一谓眼者,戒之
58)五色。金银宝物,及余珍玩,妆点多般,种种眩曜;
59)谷(谷之误)杂锦绣,绫罗异类,雕装竞为华饰,贪新
60)驮旧,改仪呈奇。妻子亲姻,递相夸妙。辇举巧
61)制,宝马争鲜。以眼观瞻,爱由见起。智人不顾,愚
62)者贪求。没命营治,至死无悔。如斯等类,名眼熏辛。
63)二谓耳者,戒之五音。鼓乐歌咏,唱和之声,并是邪俗。
64)捐(损)害之响及赞,斗竞喧乱言音哭泣,叫呼不善,悲
65)唤如斯多种,能乱真心。出家之人,当须戒断,耳与
66)聋等,不合听闻。凡俗之流,专贪此事。以斯多
67)种,名耳薰辛。三谓鼻者,戒之於香。男香女香,旃
68)檀薰陆,及诸沉射(麝)一切名香,如是种种,诸多酚馥,幻
69)或(惑)色身,能生贪欲,寻香访味,为鼻经营,没命
70)追求,与象无异,起业作罪,由此鼻根。智者远离,
71)愚人不舍。以如是故,名鼻薰辛。·四谓舌者,戒之
72)五味及恶言语。妄说短长,自赞毁他,无益谈话,
73)咒誓谗啭,绮佞谄邪,和合吉凶,享(烹)煞之徒,但
74)规不舍,名舌薰辛。五谓身者,戒之五阴。谓
75)贪华饰,衣服装严,广积珍财,多求名利,色
76)欲纵恣,细软晖鲜,毡褥枕席,床敷卧具,家宅
77)畜乘,贮备经营,揠(惬)意称情,由(犹)贪不足,望过一
78)切,苦已经求。智者远之,愚人以爱著故,名身
79)薰辛。如斯五种,生在五门。一一门中,薰
80)辛具载。出家僧众,断绝不行,慎护禁防。是真
81)臭秽,能障圣道。陷悟(误)众生。智者断除,不令染
82)污。以兹业行,名戒薰辛,得证涅槃,能超彼岸。
83)第三内五辛贪爱毒恶瞋恨迷惑愚痴卒暴娌欲妻妾努财宝。一谓贪者,广
84)求万物,积聚无,种种贪婪,不将为足,内心起
85)计,外事则成,内外相应,心随境变,念念不住,种种
86)攀缘,其此贪心,犹如大海,吞并百川,竟不能满。
87)以无满故,积罪无边。出家之人,当须禁断,以
88)是事故,名断贪辛。二谓瞋者,毒心炽盛,躁动
89)精神,内起犲(豺)心,外现狼虎,叫声烈(裂)地,恨气冲天,种
90)种侵陵,非言竞起,务在恼害,觚触他人,一至命
91)终,沉沦地狱,为恶缘故,障道众生。出家之人,永
92)除瞋相,心怀慈忍,名断瞋辛。三谓痴者,
93)心昏性惑,不识正邪,唯纵贪求,不分善恶;若
94)闻真妙,元不了知;无意虚言,心开意解;从迷
95)继惑,自暗添昏;於佛法宗,不能行学。出家
96)之者,绝此非缘,识悟玄通,舍凡从圣,以如是
97)故,名断痴辛。四谓侄者,随心欲变,性逐爱
98)利,恋着色香,广贪恩爱,於其妻子,怜爱
99)情深,没命经营,不辞劳苦,五欲目(日)恣,三毒无
100)广纵六情,沉沦苦海。以是事故,障道因缘。出家
101)真僧,元无法染,是故名断侄辛。五谓努(怒)
102)者,纵情发恶,兴大毒心,卒暴顿生,无明竞起,毒
103)心盛故,猛火狂然,自损损他,伤身害性。以如是故,
104)障道根源。出家之人,先当除伏,不令竞起,名
105)断努(怒)辛。如是五辛,名为内毒,能成罪
106)业。诸恶因缘,若不戒之,永沉地狱。以是事故,具
107)此宗门,自外及中,分为三段。大蒜五种并外五辛,障
108)绿色声五根,内连外合贪瞋五等,起动诸根,所以
109)内外相承,三门并列,三五十五,一十五条,攥略要文,
110)大乘关键,十重四禁,亦在其中;册八轻不出其
111)外。言虽不广,具济时行。若有通人,随文便解。
112)如是五门能污净性,以污故,名薰辛,即此五辛
113)是真臭秽。能障圣道,能损含生,为害甚重,
114)不可不慎。纵能慎者,犹恐虚羸tHl,仍须法食
115)充饥,服以禅浆解渴,即於平等牀上、忍辱被中
116)不动不摇,安然适性,於时药力通彻,即觉
117)精神爽悟,然後三身和畅,智照圆明,五性
118)恬虚,觉惠清朗,内外澄寂,身心坦然。当
119)此之时,万疾皆愈(愈),纵有劬劳风起、饥渴火
120)生,但坚固忍辱受之,则不能为害。须臾
121)屈滞,虽暂艰辛,事缘身命,岂可辞
1X)惮?凡抱此患,羸困者多,若时暂疗治,
123)恐根源不尽;能七日一剂,则终身永除;若
124)常服者,神验难说。因慈(兹)愈(愈)病之効,遂
125)成超世之功。有智之者,应当报重。幸
126)存秘要,勿妄空传。苟非其人,道不
127)虚受(授)。略标大况,未尽深文。
128)余有禁忌,别方具录。
129)谨捡大小乘经,食胡藧菜得恶趣
130)报。《大顺经》云:食此菜者,所生之处,
13”不得闻经佛法。《华报经》云:食此菜
132)者,生生之处,不覩诸佛,被人憎疾。
133)《天畔经》云:若俣食此菜,不生悔,
134)长劫处阿鼻地狱,无有出期。若故
135)食者,不通忏悔。《大集经》云:此菜者
136)是天魔波旬变身作千年媚狐
137)尿处因生此处。食者,能减道,设今生
138)不知经典,来生决定能守圣教,作
139)外道一阐提。世间一切罪,极不过五逆,
140)盗常住物,此不通忏悔。若对吃胡
141)馁人,五逆、盗常住物人我即能救。
142)吃胡馁菜人,自业深重厚,吾不能
143)救也。《菩萨戒经》中兰葱是也。
144)食者结业罪。《龙树论》云:若人食
145)胡蕴入佛塔中,堕大地狱,具足十
146)劫,受大极苦,花报作秽粪中,经无
147)量劫。《五明论》云:食此菜者,令人散
148)乱,失於正定,鬼神得便,多非命死,
149)堕无间狱。尊者婆顺(须)密(蜜)识其
150)弟子婆眉多言:汝宜护正法,道(导)
151)引群生,便佛种不断,乃真出家。
152)汝当勤精进,将来无食胡馁
153)五辛酒肉,则十重戒自然清净,
154)现在证果。若人食胡镶菜者,纵
155)斋戒具足,死堕守厠中神中(?),切
156)令断之。劝僧以(与)俗守严坛,
157)莫吃胡赅触佛颜,萨缍投崖
158)由自辨(办),菜中间择有何难!
文共一百五十八行,起句是“有昏沉懈怠”,结末是四句偈语,是完整的一篇文章。
五辛,指五种有辛味之蔬菜。又作五荤。与酒、肉同为佛弟子所禁食之物。五辛究竟为何物,佛典说法有异同。《佛光大辞典》册2,页1099—1100作了归纳,说:
关於五辛有诸多异说,然可约
略归为如下两说:(一)指大蒜、革
葱、慈葱、兰葱、兴渠等五种,此为梵
网经卷下等所举。然诸家对五辛之
解说,亦颇不同。据菩萨戒义疏卷
下、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二、义寂之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智周之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四等载:大蒜,
即是葫菱(当是胡荽一引者)、家蒜。
革葱(苳葱),即是薤、山葱、革山葱。
慈葱,即是葱、胡葱、莉葱、春葱。兰
葱,即是菲、小蒜、家葱、野生。兴
渠,即是葸蒺、龚薹、孝咾子、阿魏
药、琉渠卢、形具。
(二)指蒜、葱、兴渠、菲、薤等五
种,为菩萨戒义疏卷下、宋高僧传卷
二十九慧日传、智周之梵网经菩萨
戒本疏卷四、法藏之梵网经菩萨戒
本疏卷四等所举。
此外,翻译名义大集亦皋出:
蒜、葱、小根菜、菲、兴渠等五种。
此文对五辛的理解是和《菩萨戒义疏》等一致的,其排列的次序就如《佛光大辞典》中所说的第一种,即: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渠。但是将此五辛和人事其他活动联系起来,则是这篇文章的一个创造。大蒜一曹局(指政府的职能部门)、革葱一阴阳(指从事算卦等活动)、慈葱一恩爱、兰葱一邪教、兴渠一商买,是为外五辛。将眼一色、耳一声、鼻—香、舌一味、身一触看作中五辛,其他佛典中也未见到。将人和外界的接触视为中间层次,那么,自然而然地必定把人的内心活动视为内五辛了,这就是贪爱一毒恶、瞋恨一迷惑、愚痴一卒暴、侄欲—妻妾、怒一财宝。其中内心活动而涉及外物的,只有侄欲一妻妾、怒一财宝,其他三项则似乎是情感的两端。这篇文章的文化学意蕴,尚待做深入的探讨。文章中有些词语、术语、句读,亦尚待研究,非此文所能完成。
这篇文章,陈寅恪先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时是读过的,他在1930年发表的《陈垣敦煌劫余录序》中,对鄙薄北京所藏八千卷敦煌遗书的说法提出批评:“或曰: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其发见之佳品,不流入於异国,即秘藏於私家。兹国有之八千余轴,盖当时唾弃之剩余,精华已去,糟粕空存,则此残篇故纸,未必实有系於学术之轻重者在。今之编斯录也,不过聊以寄其愤慨之思耳!是说也,寅恪有以知其不然,请举数例以明之。”所举数例中,就提到“破昏殆法所引《龙树论》,不见於日本石山寺写本《龙树五明论》中,当是旧译别本之佚文”。这些佚文,就见於144至156行间。可见此卷虽为劝世宣教之普及之作,而仍有其学术上的意义。但是,《破昏殆法》所引是否可以认为是《龙树五明论》的佚文,是可以讨论的。
这裹,先要研究一下《破昏殆法》所引经、论的性质以及《龙树五明论》的性质。《破昏殆法》中,提到经、论的,是在禁食胡缕这一别方中。文中提到的经有《大顺经》(130行)、《华报经》(131行)、《天畔经》(133行)、《大集经》(135行)、《菩萨戒经》(143行)等五部,提到的论有《龙树论》(144行)、《五明论》(147行)。其中的《大顺》、《华报》、《天畔》等经,正统佛藏中不见其名,不知是出自杜撰,还是曾有伪托的经而後世不传。《大集经》大概是借用《大方等大集经》(60卷,僧就合)之名,其内容并不是出自《大方等大集经》,所以是不宜视作《大方等大集经》的佚文的。《菩萨戒经》亦是借用《菩萨内戒经》或《菩萨善戒经》(二书皆为北印度三藏求那跋摩译)或《菩萨戒羯磨文》(唐玄奘译)或《菩萨戒本》(在《大唐内典录》、《古今译经图记》、《大周刊定众经目录》中名为《菩萨戒本经》,有北凉昙无谶译和唐玄奘译两种)之名,不宜梘其内容为这些佛经的佚文。同理,《破昏殆法》所引《龙树论》和《五明论》的内容,如果看作是《龙树五明论》的佚文,亦是不妥当的。
《大正藏》册21,No.1420《龙树五明论》显然系中土所造伪经,其页957e栏有云:“第五符主女儿不宜媒嫁至年高大。以绢一尺,真朱闭气书符,佩臂上。三公大贵敬来问之。吕后年二十五无夫主,得此符力。昔支皇后年三十未嫁,亦得此符力,即为天下之母。千金不传子。”是其证。《龙树五明论》中所示符甚多,显系受道教影响甚深。而这篇《破昏殆法》,完全是谈禁五辛的问题,看不出道教的影响,很难说它所称引的文字来自《龙树五明论》。而且,《破昏殆法》是将《龙树论》和《五明论》看作两种佛经的,和No.1420《龙树五明论》是一种佛经显然不是一回事。
(作者:王继如,苏州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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