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律法师谈植物人是否应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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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是否应施行安乐死?此问题争议颇多。据《瑜伽师地论》所载:“由能执受诸根大种识故,令彼诸根大种,并寿并暖,与识不离身为因而住。”植物人六根虽未能正常运作,但仍持续生命现象,即表其对色身、亲情强烈执著,取走维生系统,无异杀生,且其与家属业缘未尽,以人为方式,强迫结束生命,此未了之业缘,自必留待来世。故应俟其业报已尽,自然死亡为宜。若病者耳根未完全失去作用,可以言语沟通,令其放下诸般执著,或为其助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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