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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新居诗 - 《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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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白乐天自杭州刺史分司东都(1),有《题新居呈王尹兼简府中三掾》诗云(2):“弊宅须重葺(3),贫家乏羡财(4)。桥凭州守造(5),树倩府寮栽(6)。朱板新犹湿,红英暖渐开(7)。仍期更携酒,倚槛看花来(8)。”乃知唐世风俗尚为可喜。今人居闲(9),而郡守为之造桥(10),府寮为之栽树,必遭讥议,又肯形之篇咏哉!

 

【注释】

 

(1)分司:职官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长安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长庆四年(824),白居易除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自杭州赴洛阳。

 

(2)《题新居呈王尹兼简府中三掾(yuàn)》:此诗于宝历元年(825)在洛阳作。掾,官府属员。

 

(3)葺(qì):修补房屋。

 

(4)羡财:富余的钱财。

 

(5)凭:凭依,依靠。州守:白诗原作“川守”,三川守,指河南尹王起。

 

(6)倩:请人做事。府寮:府僚,王府或府署辟置的僚属。寮,同“僚”。

 

(7)红英:红花。

 

(8)槛(jiàn):栏杆。

 

(9)居闲:平居无事。

 

(10)郡守:郡的行政长官。宋朝以后郡改为府,知府也称郡守。

 

【翻译】

 

白乐天自杭州刺史分司东都,有《题新居呈王尹兼简府中三掾》诗云:“弊宅须重葺,贫家乏羡财。桥凭川守造,树倩府寮栽。朱板新犹湿,红英暖渐开。仍期更携酒,倚槛看花来。”可知唐代风俗还不错。如今的官员平居无事,而郡守为其造桥,府僚为其种树,必遭讥议,又怎会写进诗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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