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明居士:论唯识学中的“体用”义
论唯识学中的“体用”义
肖永明
唯识学,自玄奘大师不惜身命赴印承传流布中土以后,经窥基大师百部论疏广为阐释,曾作为一大宗派而盛极一时。然而宋元以后,唯识学在中国又几乎成了绝学。迨至晚清,杨仁山居士创金陵刻经处,通过南条文雄从日本寻回久已绝迹于中国的唯识学、因明学经典,广为刊布流通,近代学人又得以重温唯识要典。又经章太炎、欧阳竟无等大师的竭力阐扬,唯识学得以绝处逢生,并且蔚为大观,成为显学,甚至成为了对近现代社会文化思潮产生深刻影响的传统思想资源。然而,到了曾师事欧阳竟无专攻唯识学的熊十力作《新唯识论》,竟至于有论者因此而认为“熊的《新唯识论》可以说是对于唯识宗学的发展和总结,但更可认为是他扬弃了唯识旧说,从而也扬弃了佛教复兴思潮。”[1]当然,熊十力虽然曾师从欧阳竟无问学唯识学近三年,并且他也自称过自己的思想学说为“新的佛家”,但学界一般仍公认他为新儒家人物。不过,熊十力思想毕竟是从唯识学演变而成的“新唯识论”,并且论述中也处处申明,“学者熟玩《三十论》而得其统系,方信吾非妄议前哲也。”[2]“《摄论》可依,吾非无据而臆说也。”[3]既然是有所依据,那么,熊十力之“新唯识论”所据何在呢?唯识学何以至熊十力而演变成为“新唯识论”呢?
我们还是从熊十力思想被标以为“体用哲学”之“体用”范畴为中心,来反溯其在唯识学中源流演变状况,藉此对唯识学的义趣获得一种把握。
体用,是作为一种中国古典哲学基本范畴而被认知的,并且更多的是被定位于传统儒学范围之内的,因此体用就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思维范畴了。
诚然,远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的先秦诸子典籍中,体用就频繁出现了。《老子》中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弱者,道之用。”《论语》中说:“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易传》中说:“显诸仁,藏诸用。”“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庄子》中说:“古之真人……以刑为体,以礼为翼。”而体用并举则见于《荀子》中:“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到了汉代,桓谭在《新论・正经》中则说:“人抱天地之体,怀纯粹之精,有生之最灵者也。是以貌动于木,言信于金,视明于火,听聪于水,思睿于土。五行之用,动静还与神通。”
这些“体用”,其意义还是不一定的。在“体”的方面,有时为抽象性的本体(如“天地之体”)之义,有时为具象性的个体(如“万物同宇而异体”)之义。而在“用”的方面,虽多为具象性的“功用”义,但到了南北朝时期,范缜则又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这里的“用”又具有了抽象意味。
不过,在这些“体用”话语之源中,有一点又似乎是可以感知的,那就是,作为侧重于抽象意义的“体”(本体)恰恰是以具象的“体”(个体)为基础的,而作为侧重于具象意义的“用”(功用)恰恰又是并不局限于“形”的“神”的作用。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体用”说在中国文化中必然具有的不离感性而又超出感性的实用理性色彩。在这里,体和用虽然都获得了超越具象局限的属性,获得了一种理性提升,但其实又仍然落于形迹之中,并没有超出基于现实的想象推演之域,所以这种“体用”还只能称之为佛法中所谓的有为法,与无为法则是渺不相涉的。
也许正因为体用范畴与生俱来的实用理性的模糊性,特别是“体用”之“体”似是无为法而实非无为法的局限,导致了在先秦及秦汉文化中表现力颇强的体用范畴,却没法与东传而来的佛法适当“格义”而进入早期佛教经论的翻译中。甚至直到唐代,体用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越发流行以后,玄奘大师在翻译佛教名相论典如《大乘五蕴论》、《百法明门论》中,体用仍然没能与任何佛教义理相格义而成为佛教名相中的一种,但是到了玄奘大师糅译十大论师疏释世亲《唯识三十颂》而成的《成唯识论》,体用却在其中频繁出现了。《成唯识论》在篇首开宗明义中就涉及到了体用问题: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又为开示谬执我法迷唯识者,令达二空,于唯识理如实知故。复有迷谬唯识理者,或执外境如识非无,或执内识如境非有,或执诸识用别体同,或执离心无别心所。为遮此等种种异执,令于唯识深妙理中得如实解,故作斯论。”[4]
当然,此中所谓“诸识用别体同”只是一种应予破除的谬执,所以,其中的用与体也还没有正面意义。
《成唯识论》中又说:
“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所执实我既常无变,后应如前,是事非有。前应如后,是事非无,以后与前体无别故。若谓我用前后变易非我体者,理亦不然。用不离体,应常有故,体不离用,应非常故。然诸有情,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故所设难于汝有失,非于我宗。”[5]
文中所谓“前应如后,是事非无,以后与前体无别故”,其中“体”意为不离色身之“我”。这样,自然就有了“用不离体,应常有故,体不离用,应非常故”这样的推断。既然都还落于形而下之中,体用当然是不能相离的了。这里的体用还没有什么佛教色彩,还只能算是对中国传统范畴的一种借用而已。
又,《成唯识论》说:
“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圣教正理为定量故。谓言大乘阿毗达摩契经中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 证得。’此第八识自性微细,故以作用而显示之。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后半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6]
“自体”开始与“自性”相格义,并且处于一种“微细”状态中,要靠“作用”来显示了。不过,“自体”虽已与纯正佛教名相“自性”相格义,但这种自体虽已具有自性的微细的特性,却还是可以凭借作用来显示的,所以这种与自性相格义的自体尚不是唯识学之不可思议的无自性的自性,仍然带有中国传统实用理性化的“体用”之“体”的色彩。
又,《成唯识论》说:
“论曰:唯是烦恼分位差别等流性故,名随烦恼。……云何为忿?……此即 恚一分为体,离 无别忿相用故。云何为恨?……此亦 恚一分为体,离 无别恨相用故。……云何为恼?……此亦 恚一分为体,离 无别恼相用故。云何为嫉?……此亦 恚一分为体,离 无别嫉相用故。云何为悭?……此即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悭相用故。云何为诳?……此即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诳相用故。云何为谄?……此亦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谄相用故。云何为害?……此亦 恚一分为体,离 无别害相用故。……云何为 ?……此亦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 相用故。云何无惭?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谓于自法无所顾者,轻拒贤善,不耻过恶,障惭生长诸恶行故。云何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谓于世间无所顾者,崇重暴恶,不耻过恶,障愧生长诸恶行故。不耻过恶是二通相,故诸圣教假说为体。若执不耻为二别相,则应此二体无差别。”[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