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淡如情爱视点:爱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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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时,女人常常会愿意放弃自尊去配合爱情。最后,不管爱情有没有结果,被放弃的自尊、被扭曲的原则,都会变成阴影与梦魇。委曲求全来谈恋爱,得到的绝不是快乐,只有伤害。
回过头看看我们谈过的恋爱,回忆是不是美好,通常只有一个判断标准,那就是:如果你没有为了爱而牺牲你的人格与原则,如果你的爱人是个懂得尊重你的人,那就是一段“只要曾经拥有就很美丽”的回忆。那些践踏你自尊、扭曲你人格、强迫你屈从、虐待你身心的爱人,往往就是“死了发讣闻给你,你都不会去吊唁”的人。一想起来就痛心疾首,恨的多半还是自己。为了爱情,“大节不逾闲,小节出入可也”。绝对不要说,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改变。爱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性。
一位地方法官曾承办一个案子。一对男女同居多年,男人常殴打女人,女人也老是忍耐,一直到订婚后都是这样。结婚前几天,男人又因小事打伤了女人,女人一气之下拒绝结婚,男方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女人,否则“任凭处置”。结婚后当然还是打,女方终于不堪虐待,告到法院。
天底下以为爱情和婚姻可以改变另一半的女人真是不少。我并不认为“凡事忍耐”就是爱的真谛。
爱是小事可以协调,人格不能受损,身体当然也不能受伤。身处拳打脚踢的女人,常常宁愿自杀,或者忍气吞声,竟不敢对抗暴力,这是姑息养奸。
爱一个人,不代表你必须忍耐他的恶行。你不必讨好虐待你的人,不管他是谁,你应该拒绝!我们的社会公理应该这样告诉女孩子们。
我们可以丢得起金钱、爱人,但我们最不该丢掉的是人格的尊严。对一个没良心的人付出爱,不如认养一条流浪狗!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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