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至尊・法幢吉祥贤着《宗义建立》之译注研究(廖本圣)
至尊.法幢吉祥贤着《宗义建立》之译注研究
中华佛学研究所专任讲师廖本圣
提要
印度佛教主要分为四大宗派:属于小乘的 婆沙宗、经部宗,以及属于大乘的唯识宗、中观宗。其中,每一宗均有它独特、不共的修行理论,这些修行理论被称为「宗义」或「学说纲要」;而阐明这些修行理论的著作,就名为「宗义书」或「学说纲要书」。
依据佛教的宗义,若不了解「无我」的道理,是不可能彻底断除烦恼及痛苦的根本-我执-及其习气而解脱、成佛;因此,佛教各宗的宗义书,就是从自宗的角度去说明无我的见解。一般均认为:中观宗的无我(=无自性=空性=无实有)见解最究竟;而了解下部宗义,则是通往上部宗义的阶梯。
在西藏格鲁派当中,题名为「宗义建立」的著作不只一部,本文所要处理的是至尊.法幢吉祥贤所著的《宗义建立》,而这部论也是格鲁派三大寺当中的色拉寺伽僧院及甘丹寺北顶僧院这二个僧院所共同使用的教科书,因此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关键词:1.宗义2.宗义书3.无我4.我执5.至尊.法幢吉祥贤6.宗义建立
【目次】
一、前言
二、至尊.法幢吉祥贤的简要传记
三、文献来源
四、译注体例
五、译注研究
六、《宗义建立》的译注
(一)总说
1.定义
2.分类
3.分类的个别意义
(二)别说
1 . 解说 婆沙宗的系统
- 定义
- 分类
- 语词解释
- 对境的主张方式
- 有境的主张方式
- 无我的主张方式
- 地道的建立
2. 解说经部宗的系统
2-1.定义
2-2.分类
2-3.语词解释
2-4.对境的主张方式
2-5.有境的主张方式
2-6.无我的主张方式
2-7.地道的建立
3.解说唯识宗的系统
3-1.定义
3-2.分类
3-3.语词解释
3-4.对境的主张方式
3-5.有境的主张方式
3-6.无我的主张方式
3-7.地道的建立
4.解说说无体性宗的系统
4-1.定义
4-2.分类
4-3.分类的个别意义
4-3-1.自续派
4-3-1-1.定义
4-3-1-2.分类
4-3-1-3.语词解释
4-3-1-4.对境的主张方式
4-3-1-5.有境的主张方式
4-3-1-6.无我的主张方式
4-3-1-7.地道的建立
4-3-2.应成派
4-3-2-1.定义
4-3-2-2.分类
4-3-2-3.语词解释
4-3-2-4.对境的主张方式
4-3-2-5.有境的主张方式
4-3-2-6.无我的主张方式
4-3-2-7.地道的建立
七、结语
八、参考书目
一、前言
每一位有情都想要究竟离苦得乐,这一点大家都是一样、都是平等的,这就是寂天 1菩萨在其《学处要集》 2的根本颂第一颂「如自与他等,不欲怖及苦;与我何差别,护自不护他?」及《入菩萨行论》 3第八品当中提到的「自他平等」(颂 90-110)的观念;因此,我们绝对没有理由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因为别人也想要快乐。有「自他平等」的观念作为基础,进一步我们要将「重视自己甚于重视他人」的想法彻底转变成「重视他人甚于重视自己」,也就是寂天菩萨于《入行论》第八品所说的「自他相换」(颂111-165)。唯有如此,利他、成佛才有可能,否则均将仅是空谈,如《入行论》第八品云:「何需更繁叙,凡愚求自利,牟尼为利他,且观此二别!」(颂 130)。
虽然每一位有情都想究竟离苦得乐,但因为无始无明的缘故,所想、所作均与究竟离苦得乐这个目标背道而驰,总以为自私自利、爱自 他、不管他人才是让自己得到快乐的原因,而这个情况就像《入行论》第一品所说的:「众生欲除苦,奈何苦更增。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颂 2 8)4亦即愚昧之人虽想得到安乐之果,但却不懂乐果之因来自于善业或无漏业,也就是不伤害自己与他人的想法与行为;因此,在心里想着乐果的同时,却不断造做损人利己的恶业,因而与内心希求的乐果距离愈来愈远。因此,若想要离苦得乐,我们就必须彻底改变原先自私自利的想法,真正去行利他。
要离苦得乐,首先必须知道自己目前的处境的确是苦的,如此才会产生自己想要断除苦、出离苦的想法,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希望解脱一切有情的痛苦;正如《入菩萨行论》第六品所说的:「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定!」(颂 12 cd)。而断除苦,不只是断除「苦受」(苦苦)而已,甚至更微细「有漏乐受」(坏苦)及「舍受」(周遍行苦)也要断除。连动物都知道要免于苦受,更不用说人类了;但光知道免于苦受,而不知道免于有漏乐受及舍受,那人类比起动物并没有高明到哪里;人类之所以胜过动物就在于人类有智慧去了解到有漏乐受及舍受在本质上也是苦的,也是应该要断除的。但因为人类拥有一般动物所没有的小聪明及好逸恶劳的劣根性,因此习惯于不断追逐有漏乐受以便取代苦受,而不去思惟彻底灭苦之法,生命有限的宝贵人身就在这样的过程中虚度了。因此,如何体悟到有漏乐受及舍受也是我们应该断除的对象,是我们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而光知道要断除三苦(苦谛),却不知要断除三苦的因(集谛),仍无法彻底从苦脱离,因为只要三苦之因仍在,三苦的产生只是迟早的事;因此,唯有将三苦及其因彻底断除,解脱轮回、甚至成佛才有可能。三苦的因是什么?也就是「烦恼」及「业」,其中,烦恼又是业的因。而烦恼的根本就是「我执」(执一切法为实有的颠倒分别)。若能从烦恼的根本-我执-断除,一切的烦恼、业及轮回的苦果才有毕竟止息(灭谛)的一天。而要正对治我执,则有赖于「无我的见解」(了解一切法为无实有的见解)或「空性见」,而宗义书主要探讨的就是无我的智慧及其所断的我执等内容。
所修之法,若没有结合「人身暇满、义大、难得」、「念死无常」、「思惟三恶趣苦」、「归依三宝」、「信解业果」等「来世为主、今生为辅」5的动机或想法,则该法不会成为人天善法(共下士道),因为这些内容是确保我们下一世继续得生人天二善趣的主因。所修之法,若没有结合「出离心」(出离轮回之心)或「希求解脱苦及苦因之心」,则无法进入二乘(声闻与独觉)的资粮道6(共中士道), 因为它是带领我们解脱轮回的主因。光生起自己想要出离轮回之心,而没有产生想要让一切从无始以来曾经当过自己父母的有情均出离轮回之苦的「大悲心」(上士道), 7以及为利众生愿成佛的、无造作的「大乘世俗菩提心」来摄持,则无法进入大乘资粮道, 8不配称为「佛子」9或「菩萨」 10。11若仅有出离心、菩提心,而没有「无我的见解」或「空性正见」, 12则不可能斩断轮回当中惑(烦恼)、业、苦的根本--「我执」或「实执」--而证得二乘的解脱及大乘的佛果,因为「无我的见解」或「空性正见」才是「我执」或「实执」的正对治。而探讨「无我见解」的宗派在印度佛教当中主要分为四大宗:属于小乘的 婆沙、经部二宗,以及属于大乘的唯识、中观二宗。其中,每一宗均有它独特、不共的学说,这些学说就称为「宗义」或「悉檀」13或「学说纲要」,而阐明这些学说的论著,就名为「宗义书」或「学说纲要书」。
佛教的宗义,不仅仅是一门学问而已,它的目的主要在引导学习者透过「基」(带有我执、烦恼及其种子与习气的心识)、「道」(净化内心的我执、烦恼及其种子与习气的方法)、「果」(已完全去除我执、烦恼及其种子与习气的心识)的步骤,逐渐净化自己内心的我执与烦恼。依据佛教的宗义,若不了解「无我」(或「无自性」、「空性」、「无实有」)的道理,是不可能彻底去除烦恼的根本--二我执(执着「补特伽罗」或「法」为实有的错误认知)-及其种子与习气;因此,佛教各宗的宗义书,其重点就是从自宗的角度去说明无我的见解。
虽然每一宗均认为自己所主张的无我见解最为究竟,但从大乘的二宗(唯识宗、中观宗)来看小乘的二宗( 婆沙宗、经部宗),则后二者的宗义见解不是落入「常边」就是掉入「断边」;甚至在大乘的二宗当中,唯识宗的见解亦被中观宗评为不够究竟。然而一般均认为:下部宗义与上部宗义彼此是相辅相成的,亦即了解下部宗义,是通往上部宗义的阶梯。 14
大约第 10世纪以前,印度佛教的典籍当中就已经有四部宗义的专书出现。例如杰大里15的《善逝宗义分别论》 16及其自释17,内容是依序解说 婆沙宗、经部宗、唯识宗与中观宗等四个学派的中心教义,而将中观宗的哲学教义视为最究竟;圣提婆 18《智心集论》 19及菩提跋陀罗 20《智心集论会注》21的内容则是叙述外教及佛教四大学派之主要教义并加以评论;密续学者无二金刚 22的《真性宝 》 23则以「声闻乘」、「独觉乘」、「大乘」(波罗蜜多乘)及「真言理趣」(密乘)四个方面来说明佛教教义,其中有谈到四部宗义,并认为经部宗属于大乘,这点很值得注意;另外,无二金刚还有一部名为《十真性论》 24的小论,而有俱生金刚 25为其作注,名为《十真性论广注》26。27从以上的内容可以得知,四部宗义的分类及叙述方式,并不是西藏人所独创,在印度佛教传统当中原本就已存在。
至于中国古代的典籍当中,并无讲述印度佛教四部宗义的专书,因此若要了解 婆沙宗的宗义,必须透过五百大阿罗汉等造的《大 婆沙论》或有部学者世友论师所造的《异部宗轮论》;要了 解随教行经部宗的宗义,必须透过世亲菩萨的《俱舍论》及诃梨跋摩的《成实论》;要了解随理行经部宗的宗义,必须透过陈那论师的《集量论》及法称菩萨以《释量论》为首的「七部量论」 28;要了解唯识宗的宗义,必须透过世亲菩萨的《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论》及玄奘法师杂揉的《成唯识论》等;要了解中观宗的宗义,则必须透过龙树菩萨的《中论》、《大智度论》、青目的《中论释》及清辨的《般若灯论》;亦即四部宗义的见解并没有系统的整理,对于宗与宗之间见解的差异、优劣,很难有整体的了解。到了当代,才有日慧法师以噶举派29贡噶仁波切的《四部宗义略说》及格鲁派 30贡确吉美汪波31的《宗义宝 》为架构,并取材自《大 婆沙论》、《俱舍论》、安慧《三十唯识释》、月称《入中论》、宗喀巴《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菩提道次第广论》、《土官宗义》及龙树菩萨《大智度论》而编成的《四部宗义略论讲释》。察其作为架构的《四部宗义略说》、《宗义宝 》及《土官宗义》,均是西藏所传的宗义书,而这三部宗义书严格来说,只能算是西藏宗义书当中的纲要性著作而已,亦即其内容大多只是简要的结论而 已,至于「安立自宗」 32、「破斥他宗」 33及「断除诤论」 34的详细论证过程,以及经论的依据,则多半没有提及;事实上,《四部宗义略说》的源头可以追溯至噶举派第八世DB法王米倔多杰 35的相关著作,而《宗义宝 》及《土官宗义》则主要根据格鲁派蒋央协巴36的《大宗义》 37及章嘉.若悲多杰 38的《章嘉宗义》 39。此外,还有宁玛派40龙千饶蒋 41的《胜乘宝藏》 42、萨迦派43大沧译师 44的《宗义遍知》45及觉囊派46铎波巴.谢惹简参 47的《了义海》48、多罗那 他49的《他空心要》 50等;西藏各大教派对于宗义书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
国内目前只有陈玉蛟 51译的格鲁派哲蚌寺果茫僧院所使用的教科书:贡确吉美汪波的《宗义宝 》,至于其他寺院的教科书仍付之阙如;希望将来这类的翻译、研究能够有更多人投入,才能真正揭开印度四部宗义的面纱,为建立正确的佛法知见,扎下坚实的基础。
众所皆知,西藏格鲁派三大寺 52──色拉 53、哲蚌54、甘丹 55─僧众的修学内容为「五部大论」 56:法称论师的《释量论》 57、 至尊慈氏的《现观庄严论》 58、月称论师的《入中论》 59、世亲阿 黎的《阿 达磨俱舍论》 60、及功德光律师编纂的《律经》 61。而在尚未进入「五部大论」的修学之前,必须先学一些基本课程:与《释量论》及《阿 达磨俱舍论》的主题相关的「摄类学」 62,其中,「狭义的摄类学」仅包含:小理路63、中理路64、大理路65三者,而「广义的摄类学」除了前述三者之外,还包括心类学66、因类学67这二门学科;与《释量论》、《入中论》、《现观庄严论》、《阿 达磨俱舍论》均有直接关联的「宗义」 68;与《现观庄严论》直接相关的「八事七十义」 69及「地道」 70。
目前座落于南印度卡纳塔克71的格鲁派三大寺当中的每一寺又分为二个僧院 72:位于毕拉固73的色拉寺伽僧院 74、色拉寺昧僧院 75,以及位于艋构 76的哲蚌寺洛色凌僧院 77、哲蚌寺果茫僧院 78、甘丹寺北顶僧院 79、甘丹寺东顶僧院 80。其中,色拉伽及甘丹北顶这二个僧院主要研读至尊.法幢的著作;哲蚌洛色凌及甘丹东顶这二个僧院主要研读奔千.福称81的著作;哲蚌果茫僧院主要研读衮千.蒋央协巴 82的著作;色拉昧僧院主要研读克主.根敦登巴塔杰83的著作。而本文所要处理的至尊.法幢吉祥贤的《宗义建立》 84正是色拉伽及甘丹北顶这二个僧院所共同使用的教科书 85。
根据出身于甘丹北顶僧院的颡凌格西 86的说法,研读《宗义建立》对于学习「五部大论」非常重要。例如:若要了解慈氏(弥勒菩萨)的《现观庄严论》当中的内容,则需分辨「瑜伽行中观自续派」及「中观应成派」这二宗的宗义,才能掌握这部论的精华,因为这部论及其相关注释主要是依此二派的宗义主张来说明的。要了解月称论师《入中论》的内容,则需先对外教及四部宗义有概要的认识,才能掌握这部论的精华。若要了解法称论师《释量论》的内容,则必须对「随理行经部宗」及「唯识宗」的宗义有一定的理解。而要了解世亲论师《俱舍论》的内容,则需先对「 婆沙宗」及「随教行经部宗」的宗义有整体的认识。 87因此,「宗义书」可以说是进入五部大论的前行基础。
1 Wanti-deva, ZHi ba lha。
2 Wiksa-samuccaya, bSlab pa kun las btus pa。《东北目录》,no. 3940。
3 Bodhi-caryavatara, Byang chub sems dpa’i spyod pa la ’jug pa。《东北目录》,no. 3871。以下简称《入行论》。
4引自:释如石( 1995, 9)。
5宗喀巴大师( rJe TSong kha pa)的《菩提道次第广论》(Byang chub lam rim chen mo)当中很明确的提到「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亦即:若所造的业只以自己现世的安乐为主的话,这是属于不善业。参:法尊( 1935, 175)。
6二乘的资粮道下品与生起无造作的出离心是同时的。参: rJe btsun CHos kyi rgyal mtshan, Grub don sa gsum,(Mundgod, India: dGa’ ldan byang
rtse thos bsam nor gling grva tshang, 1999), p. 127
7进入「上士道」与无造作地生起大悲心二者同时。根据甘丹寺东顶僧院卸任堪布衮确策仁格西于 20041123日为中华佛学研究所研究生所做的开示--「《菩提道次第广论》道次第概说」(见骧法师整理)
8大乘的资粮道下品与生起无造作的大乘世俗菩提心是同时的。参rJe btsun CHos kyi rgyal mtshan, Grub don sa gsum,(Mundgod, India: dGa’ ldan byang rtse thos bsam nor gling grva tshang, 1999), p. 128
9 jina-putra, rgyal sras。
10 bodhi-sattva, byang chub sems dpa’
11「共下士道」(skyes bu chung ngu dang thun mong ba’i lam)、「共中士道」(skyes bu ’bring dang thun mong ba’i lam)及「上士道」(skyes bu chen po’i lam)三者,即所谓的「三士道次第」(skyes bu gsum gyi lam rim)。因为三士道次第的每一个的目标均在于「为利众生愿成佛」,因此「共下士道」并不像「唯下士道」只求下一世得生人天二善趣而已,而除了动机与目标不同之外,修习之内容与「唯下士道」共通,故称为「共下士道」;而「共中士道」也不像「唯中士道」只求独自解脱轮回而已;而除了目标不同及不急求自证二乘的涅 (灭谛)之外,修习生起出离心的内容与「唯中士道」共通,故称为「共中士道」。
12「出离心」(nges byung)、「菩提心」(byang chub kyi sems)及「空性见」(stong nyid kyi lta ba)三者,即宗喀巴大师在其著作《三主要道》(Lam gyi gtso bo rnam pa gsum)中强调的、成就佛道所不可或缺的三个重点。
13 siddhanta, grub mtha’,意为:成就的极限。
14 参: Klein(1998, 20)。
15 Jetari, dGra las rnam par rgyal ba,意为:胜敌。据说是阿底峡Atiwa, Jobo rje, 980-1052)尊者的师长之一,同时也是超戒寺Vikrama-wila)的班智达。参:李世杰( 1985, 30)
16 Sugata-mata-vibhavga-karika, bDe bar gshegs pa gzhung rnam par ’byed pa’i tshig le’ur byas pa。TC,no. 3899
17 Sugata-mata-vibhavga-bhasya, bDe bar gshegs pa’i gzhung rnam par ’byed pa’i bshad pa。TC,no. 3900
18 Arya-deva, ’PHags pa lha,意为:圣天。若这位圣提婆2-3世纪那位圣提婆的话,那印度佛教宗义书的成立也许就更早了。参:李世杰1985, 30)。
19 Jbana-sara-samuccaya, Ye shes snying po kun las btus pa。《东北目录》,no. 3851。
20 Bodhi-bhadra, Byang chub bzang po,意为:觉贤。
21 Jbana-sara-samuccaya-nama-nibandhana, Ye shes snying po kun las btus pa zhes bya ba’i bshad sbyor。TC,no. 3852。
22 Advaya-vajra, gNYis med rdo rje。
23 Tattva-ratnavali, de kho na nyid rin po che’i phreng ba。TC,no. 2240。
24 Tattva-dawaka, De kho na nyid bcu pa。TC,no. 2236。
25 Sahaja-vajra, lHan cig skyes pa’i rdo rje。
26 Tattva-dawaka-tika, De kho na nyid bcu pa’i rgya cher ’grel pa。TC,no. 2254。
27以上内容参考:李世杰( 1985, 30-32)。
28 tshad ma sde bdun。
29 bKa’ brgyud pa。
30 dGe lugs pa。
31 dKon mchog ’jigs med dbang po。即:宝无畏王。
32 rang lugs bzhag pa。
33 gzhan lugs dgag pa。
34 rtsod pa spong ba。
35 Mi bskyod rdo rje, 1507-1554。
36 ’Jam dbyangs bzhad pa, 1648-1721。
37 Grub mtha’ chen mo。
38 lCang skya Rol pa’i rdo rje, 1717-1786。
39 Grub pa’i mtha’ rnamparbzhag pa gsal bar bshad pa thub bstan lhun po’i mdzes rgyan(宗义建立明释:能仁妙高美饰) , Sarnath, Varanasi: Pleasure of Elegant Sayings Press, 1970.
40 rNYing ma pa。
41 kLong chen rab ’byams, 1308-1363。
42 THeg pa’i mchog rin po che mdzod。
43 Sa skya pa。
44 sTag tshang lo tsa ba,生于 1405。
45 Grub mtha’ kun shes。
46 Jo nang pa。
47 Dol po pa SHes rab rgyal mtshan, 1292-1361
48 NGes don rgya mtsho。Jeffrey Hopkins教授预计2005年出版此书的译注研究。
49 Taranatha, 1575-1634。
50 gZHan stong snying po。
51即:如石法师。参:陈玉蛟1988)
52 dGe lugs pa’i gdan sa gsum。
53 Sera。
54 ’Bras spungs。
55 dGa’ ldan。
56 gzhung bka’ pod lnga/ gzhung po ti lnga
57 TSHad ma rnam ’grel。
58 mNGon rtogs rgyan。
59 dBu ma la ’jug pa。
60 CHos mngon pa mdzod。
61 ’Dul ba’i mdo。
62 bsDus grva。
63 Rigs lam chung ngu。
64 Rigs lam ’bring。
65 Rigs lam chen po。
66 Blo rig。
67 rTags rigs。
68 Grub mtha’。
69 dNGos brgyad don bdun cu。参:廖本圣 &颡凌格西( 2003)。
70 Sa lam。
71 Karnataka State。
72 Grva tshang。
73 Bylakuppe。
74 Byes grva tshang。
75 sMad grva tshang。
76 Mundgod。
77 Blo gsal gling grva tshang。
78 sGo mang grva tshang。
79 Byang rtse grva tshang。
80 SHar rtse grva tshang。
81 Pan chen bSod nams grags pa
82 Kun mkhyen ’Jam dbyangs bzhad pa
83 mKHas grub dGe ’dun bstan pa dar rgyas
84 Grub mtha’i rnam bzhag。
85 yig cha。
86 dGe bshes Zangs gling。
87参: Klein(1998, 20-21)。
二、至尊.法幢吉祥贤的简要传88
「至尊.法幢」于第八饶89的土90阴91牛92年─西1469年─生于娘堆 93,父亲名为「穹孜曩梭虽南佩」94,母亲名为「卓妈甭」95。在第九饶迥的木阳龙年─西1544年─圆寂。
他在六岁时,从法王「根敦竹巴」96跟前接受长寿灌顶。七岁时,从「内宁确杰.衮噶得雷仁千」97处接受优婆塞98,法名为「法幢」。十三岁时,前往札什伦布寺99,依止「班千.龙日嘉措」 100及「衮千.确久悲桑」101等,听闻修学「五部大论」 102。二十三岁时,担任札什伦布寺的纠察僧103。二十四岁时,前往前藏104,于色拉寺 105闭阅藏关 106,并修学《般若波罗蜜多经》;从「杰.谢饶颡波」107等处受近圆戒 108。二十七岁时,前往后藏109,转动经咒*轮。四十三岁时,担任「伽堪恩札仓」110的住持。五十五岁时,担任「大孜仁千岗」111的住持。六十九岁时,升任色拉寺住持的法座,善弘讲说、听闻之规。七十三岁卸下住持职务之后,前往「大乐密咒城堡古寺」, 112而于七十六岁时,心识进入法界。113他的著作有:《〈现观庄严论〉辨析:善说金 》114、《二庄严的总义:贤缘游戏海》115、《辨了不了义的总义:折服谬论的宝 》116、《缘起总义:龙王游戏海》、117《宗义建立》、118《灭除邪分别之甚深空性见解的论典:除恶见冥》119等七函。他是色拉大乘洲120第十二代法座。
88引自:廖本圣 &颡凌格西( 2003, 351-353)。由于篇幅的关系,译自:竹汪夏勒.给登嘉措( Grub dbang shar sKal ldan rgya mtsho, 1607-1677)的《至尊.法幢吉祥贤之传记偈颂》(rJe btsun CHos kyi rgyal mtshan dpal bzang po’i rnam thar tshigs bcad ma),于下一期《正观》杂志再另行刊出
89「饶迥」(rab byung)亦译为「胜生」、「胜生周」、「佳端」、「良缘」。藏历每六十年为一周期,系以西1027年为起算点,倡始自启觉译师月光(Gyi jo lo tsā ba Zla ba’i ’od zer)。见TCD(1993,2664b)
90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一
91为「阴阳」之一。
92为「十二生肖」之一。
93 NYang stod。
94 KHyung rtse nang so bsod nams ’phel
95 sGrol ma ’bum。
96 dGe ’dun grub pa。即:第一世达赖喇嘛
97 gNas rnying chos rje Kun dga’ bde legs rin chen
98 dge bsnyen gyi sdom pa。即:近事男戒、居士戒或在家五戒。
99 bKra shis lhun po。即:札什伦布寺。「后藏最大的格鲁派寺庙,在日喀则郊区,公元 1447明正统十二年丁卯,第一代达赖喇嘛根敦珠所创建,自班禅洛桑却坚以后,即为历代班禅额尔德尼驻锡知所。」参 TCD(1993, 85a)。
100 Pan chen Lung rigs rgya mtsho。
101 Kun mkhyen CHos ’byor dpal bzang。
102 gzhung chen bka’ pod lnga。即:《现观庄严论》、《释量论》、《入中论》、《俱
舍论》及《律经》。
103 dge bskos。即:掌堂师。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庙执事。旧时大寺庙的纠察僧常随身携带铁杖到处巡视,故亦有呼之为铁棒喇嘛者。参:张怡荪主编,《英汉大辞典》(以下简称 TCD),(北京:民族,1993),页 446b。
104 dBus。
105 Se ra。
106 dpe mtshams bzhugs。
107 rJe SHes rab bzang po。
108 bsnyen rdzogs。即:比丘戒。
109 gTSang。
110 Byes mkhan snyan grva tshang。即:色拉寺伽僧院
111 sTag rtse rin chen sgang。
112 bDe chen gsang sngags mkhar gyi gdan sa
113 dgongs pa chos dbyings su gshegs。即:圆寂
114 mNGon rtogs rgyan gyi mtha’ dpyod legs bshad gser gyi phreng ba
115 rGyan gnyis kyi spyi don skal bzang rol mtsho。其内容rJe btsun CHos kyi
rgyal mtshan(至尊.法幢),rGyan ’grel spyi don rol mtsho(stod cha dang smad cha),青海: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
116 Drang nges rnam ’byed kyi spyi don rgol ngan tshar gcod rin po che’i phreng
ba。
117 rTen ’brel gyi spyi don klu dbang gi rol mtsho
118 Grub mtha’i rnam bzhag。即本文要处理的内容
119 Zab mo stong pa nyid kyi lta ba log rtog ’gog par byed pa’i bstan bcos lta ba
ngan pa’i mun sel。
120 Se ra theg chen gling。即:色拉寺。
三、文献来源
藏文本主要根据甘丹寺北顶僧院的教科书: rJe btsun CHos kyi rgyal mtshan dpal bzang pos mdzad pa’i Grub mtha’i rnam bzhag(至尊.法幢吉祥贤造:宗义建立),收于 Grub don sa gsum(宗义、七十义、地道三种合刊),(Mundgod, India: Gajang Computer Input Center,1999),页15-44。
另参考色拉寺伽僧院的木刻板:rJe btsun ’Jam dpal dbyangs CHos kyi rgyal mtshan gyis mdzad pa’i Grub mtha’i rnam gzhag(至尊.妙吉祥音.法幢造:宗义建立),收于ツルティム.ケサン(Tshulkrim Kelsang);小野田俊藏( Shunzo Onoda)编,《セラ僧院教科书集-基础课程--》(Textbooks of Se-ra Monastery for the Primary Course of Studies),(京都:永田文昌堂,19 85),页 90-97。
四、译注体例
1.某些部分,笔者依文义重新分段。
2. 藏文罗马转写,根据 Wylie罗马转写系统;梵文罗马转写,主要依据荻原云来编纂《汉译对照梵和大辞典》(东京:讲谈社,1987)的规定。
3.斜体罗马转写,表示书名。
4.《宗义建立》当中每一个术语的定义,均在脚注中附上对应的藏文罗马转写,方便读者参考。
5.中文翻译当中,圆括号()内的文字,表笔者补充说明的文字。
6.中文翻译当中,方括号〔〕内的文字,表笔者为使前后文义连贯所加的文字。
7.等号(=)表示其前后二个术语「同义」(don gcig, ekartha, synonym)。
8.若无特别说明,论文当中出现的「认知」或「知」(shes pa, jbana, consciousness)、「觉知」(blo, buddhi, awareness)、「明了」(rig pa, samvedana, knower)、「识」(rnam par shes pa, vijbana, consciousness)等,均是同义词。都包含「心」(sems, citta, mind)与「心所」(sems byung, caitta, mentalfactor)二部分。
五、译注研究
1. 本论的架构
不像蒋央协巴第二世贡确吉美汪波121的《宗义宝 》122一般,本论完全没有提及外教的宗义。而在解释佛教各宗的宗义理论时,均是将「基」 123、「道」 124、「果」125的内容置于「七项科判」126--(1)定义、(2)分类、(3)语词解释、(4)对境的主张方式、(5)有境的主张方式、(6)无我的主张方式、(7)所断及地道的建立--当中来说明。
2.明辨各个宗义学说当中的术语内涵
同样的术语在不同宗义学说体系当中,会有不同的内涵,这点在研究宗义时,必须非常注意。例如「胜义谛」127这个术语,在四部宗义当中,意义均不相同。 婆沙宗是指「常法」,经部宗是指「无常法」, 128唯识宗是指「实有的圆成实性」,中观宗则是指「空性」或「无实有」。此外,例如「世俗谛」129这个术语,在四部宗义当中,意义也不相同。 婆沙宗是指「无常法」,经部宗是指「常法」,唯识宗是指「 计所执性」及「依他起性」,中观宗则是指「空性以外的一切法」。又如「再决识」 130在应成派以下的宗义中,均认为不是量,但应成派却认为是量。而对于「量」的解释,应成派也与其他各宗不同。另外,在不同的宗义中,「我执」的正对治「无我」--未必等于「空性」等等。厘清各个术语在不同宗义当中的内涵,有助于将来深入学习「五部大论」,因为五部大论的每一部均有它主要依据的宗义学说;若不弄清楚各宗学说的差异,而自以为圆融、随意的引用各宗宗义来解说同一部论的中心思想,将只是治丝益棼,终究无法弄清该论论义。
3.不同的法与法之间的界限
在不同的宗义学说当中,不同的法与法之间均有「同义」、「相违」、「三句」或「四句」等四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必须加以厘清,才能对每一个法的范畴界定清楚。131例如 婆沙宗认为:「实质成立」 132、「有」 133、「所知」134、「事物」135、「成事」136、「法」 137、「所量」138、「对境」139等,均为「同义」或「同义词」;「无为法」(常法)与「有为法」(无常法)二者是「相违」的情况;而「常法」与「所知」之间则存在「三句」的情形;140「无漏法」与「无常法」之间则存在「四句」的情况。141而四宗均认为「认知」、「觉知」与「明了」为同义词,而且均包含「心」与「心所」二部分等等。另外,各宗也均承认:「所知」142包含「常法」 143及「无常法」 144二部分。相对于「常法」及「无常法」而言,「所知」是「总」;反过来,「常法」及「无常法」相对于「所知」而言,是「别」。「无常法」又包含「色法」、「认知」145及「不相应行」三部分。而「认知」又包含「心」与「心所」二部分等等。
4. 学习心类学的目的
「心类学」主要是从随理行经部宗的宗义当中发展出来的,因此其术语、定义、分类等,均是基于随理行经部宗的立场;而其他宗义的心类学则在经部宗这个基础上再加以修正即可。 146通常有「分为七项的心类学」、「分为三项的心类学」、「分为二项的心类学」三大类;其中,以「分为七项的心类学」最常被拿来讨论。将包含心与心所的「认知」分为七项,其用意在于透过 “听闻”、“思惟”、“修习 ”「无我义」或「空性义」,经由下述过程,现证无我或空性,依序断除 计我执与轮回的根本--俱生我执,最终证得解脱、成佛。亦即:由(1)颠倒知 →(2-1)不符合事实的犹豫 →(2-2)等分犹豫→(2-3)符合事实的犹豫→〔听闻→〕(3)显而未定知 →(4)伺察意→〔思惟→〕(5)比量→〔修习→〕(6)现量→(7)再决知。学习心类学当中不同类别的心理状态,可以让我们在修学的过程当中,随时明确检视自己目前的心理状态而做调整,进而达到转识成智的目的。
5.「名言之我」与「所破之我」的差别
要破「我」,则首先应了解所要破除的我长什么样子,否则无法破除。如寂天菩萨在《入菩萨行论》第 9品当中所说的「未辨假立实,不认彼无实」(颂 139 ab)。意思是:如果无法辨识无明所虚构出来的实有法(所破之我),就不能确认该虚构的实有法被破除后的无我或空性。就像射箭,必须先要知道箭靶在哪里;因此,在破除「我」之前,应该详细分辨:哪些「我」是所破,而哪些「我」并非所破?我们在言语当中所用的第一人称的「我」,它是「名言之我」 147或「唯假名安立之我」 148,并不是所破。而什么是「所破之我」 149呢?就是有情的根识或意识中颠倒显现的“我”。
各宗安立的所破之我各有不同,如下表所示:



这个「所破之我」的范围、界限若没有掌握的恰到好处,就会如《广论》所说的:「又若不从究竟微细所破枢要而灭除者,有所余存,便堕有边,耽着实事,终久不能解脱三有;若有未了知所破量齐,破太过者,失坏因果、缘起、次第,堕断灭边,即由彼见,引入恶趣;故应善明所破为要。此未善明,决定发生或是常见、或断见故。」(p. 410)终究无法解脱、成佛。
6.如何破除「所破之我」?
如《广论》所说的:「如何悟入真实之次第者?谓先当思惟生死过患,令意厌离,于彼生死,生弃舍欲。次见若未永灭其因,则终不能得还灭果,便念何事为生死本。由求其本,便于萨迦耶见或曰无明,为受生死根本之理,须由至心引生定解,发生真实断彼欲乐。次见若灭萨迦耶见,必赖发生智慧,通达无彼所执之我,故见必须破除其我。次依教、理观察其我,有则有害,能成其无而获定解,是求解脱者不容或少之方便。」(p. 406)当中的「萨迦耶见」或「无明」简单来说,就是「我执」。而「我执」所执的「我」即是「所破之我」(所破),必须透过教、理成立其无或破斥其有;若能成立「所破之我」(所破)是无或破斥其有,则「我执」(所断)自然将能够断除。
7.「所破」与「所断」的差别
如上所述,「所破之我」 150是一种颠倒的显现,事实上它根本不存在。但凡夫不知道这个道理,在它显现的同时,又将它执为有。这种「执『所破之我』为『有』的颠倒分别」就是「我执」(所断)。因为它是一个分别的颠倒识,所以它是有的。简言之,「所破之我」是无,而「所断」 151是有。而「所断」应如何断除呢?亦即如前所说的,当我们透过教、理成立「所破之我」为无或破斥其有--亦即了解无我的道理--之后,自然就可以断除「所断」了;因此,在断除「所断」之前,应先破除「所破」,而这也正是月称论师在《入中论》第六地所说的「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颂 120)。因此,唯有「无我慧」(所修)才能正对治「我执」这个所断。因为此二者的「理解对境的方式」(’dzin stangs)正好相违,而且前者有教、理作为支撑,后者则无。
8.各宗当中的「所断」
各宗的「所断」(spang bya)如下:


9.各宗当中「所修」的差别
各宗的「所修」(bsgom bya)如下:


其中,只有应成派认为「了解补特伽罗无我的见解」也是空性见,亦即主张二乘也了解空性,这是此派不共于其他大乘学派的重要原因之一。
10.中观自续派与应成派对于虚构 152之「实有」的不同看法
依据格鲁派的诠释,中观自续派主张:在不透过「无缺陷的觉知」153中显现而安立的情况下,对境无法由它自己不共的存在方式成立起来。亦即自续派认为,如果对境要成立或存在,需要「具备二个条件」154:(1)「在『无缺陷的觉知』中显现而安立」与(2)「对境由它自己不共的存在方式成立」;简单来说就是,「有境」(无缺陷的觉知)方面要去安立,而「对境」本身也要能够成立起来。这就是自续派主张的「自性成立」、「由自己方面成立」或「自性相成立」,也是此派所承认的世俗中有;而若只具备其中一项,那就是此派所认为的「实有」,这是此派所不承认的,亦即不论在世俗或胜义中,均不承认。
然而,在应成派的系统中,破斥实有也包含了破斥对境由自己方面存在或自性存在,因此应成派不承认自续派的(2)「对境由它自己不共的存在方式成立」,应成派认为只需要分别识假名安立,对境在世俗当中就可以成立起来;因此,对境仅以假名存在。
因为〔中观宗的〕这二个支派均认为诸法存在,因此破斥实有并非意味诸事物完全不存在;更确切地说,它们看起好像是它们真正存在的方式,但事实不然;因此它们是虚假成立。
11.「遮遣法」的重要性
「法」分为「成立法」 155与「遮遣法」 156二类。「遮遣法」与「无我」、「无自性」、「空性」等概念,有极大的关联性;因为「无我」、「无自性」或「空性」牵涉到遮遣「所破之我」、「自性」或「实有」的问题。若不了解其义,而要透过思惟、修习证得解脱、成佛,则很困难。「遮遣法」又分为「无遮」157与「非遮」158二类。并非如字面上所见,使用「无」(med pa)这个否定词的,就是「无遮」,使用「非」(ma yin pa)这个否定词的,就是「非遮」;而必须从定义来区分。所谓「无遮」就是在遮遣所破之后,不引生成立其他法,称之;例如:比丘不吃肉(它只否定「吃肉」这个所破,但没有引生成立其他法)。所谓「非遮」就是在遮遣所破之后,会引生成立其他法者;例如:无山的平原(它在否定「山」这个所破之外,还引生成立「平原」)、胖子白天不吃饭(它在否定「白天吃饭」之后,引生成立「晚上吃饭」)。
12.「反体」与「义总」的关系
「反体」159与「义总」160均属于「遮遣法」 161。因为是遮遣法只存在于分别识 162中,所以「反体」与「义总」亦只存在于分别识中。「反体」,简单来说,就是「非对境的否定」,也就是「对境的双重否定」,它虽是一个遮遣法,但它仍保持对境的常或无常的特性;亦即,对境若是常法,则「常法的反体」--「非常法的否定」--仍是常;反之,对境若是无常法,则「无常法的反体」「非无常法的否定」--仍是无常。举例来说,「猫的反体」就是「非猫的否定」,它与「猫」一样是无常;「虚空的反体」就是「非虚空的否定」,它与「虚空」一样是常。而「义总」,简单来说,则是「『反体』的显现」,它必然是常。例如,「猫的义总」就是「『猫的反体』的显现」,「猫的反体」本身虽然是无常,但「『猫的反体』的显现」则是常;因此「猫的义总」是常。「虚空的义总」就是「『虚空的反体』的显现」,「虚空的反体」本身是常,而「『虚空的反体的显现」也是常;因此「虚空的义总」仍然是常。
13.「形象」与「义总」的问题
「认识论」分为「无形象的认识论」(anakara-jbana-vada)与「有形象的认识论」(sakara-jbana-vada)二大类。 婆沙宗属于前者,而其他三宗属于后者。亦即 婆沙宗认为无分别识 163是直接认识外在对境,而不需要透过对境投射其「形象」164至无分别识中,因此称为「无形象的认识论」;然而其他宗派则认为无分别识必须透过对境投射其中,才能获得对于对境的认识,因此称为「有形象的认识论」。「形象」与「义总」,简单来说,就是:「形象」是无分别识当中的显现境;而「义总」则是分别识当中的显现境。「形象」是对境投射至无分别识当中的影像,依经部宗的宗义,它必然是自相法或无常法,因此只存在于无分别识中。而无分别识就像镜子一般,它可以完全反映对境所有生、住、灭同时的性质,不仅是对境的颜色、形状、大小,甚至对境的微细无常、无实有、空性等等,均可以如实地反映出来;虽然无分别识当中可以反映出对境的微细无常与空性,但因为意现量时间太短, 165因此除了现观微细无常或空性的修行者,一般凡夫是觉察不到的。而因为形象就是对境本身的真实反映,因此具有形象的无分别识--特别是瑜伽现量与再决识--被认为比分别识具有更大的力量,例如惟有现观空性的瑜伽现量(无分别识)才能真正对治我执,才能使人解脱轮回的束缚、甚至成佛;而了解空性的比量(分别识)则还没有这种能力。「义总」,即:总的影像,依经部宗的宗义,它必然是共相法或常法。它只存在于分别识中,是分别识了解对境的重要媒介。它属于遮遣法,因为它是将分别识所要认识之对境以外的事物完全排除之后,所得到的认识。因此它无法反映与所要认识之对境同时生、住、灭的其他所有性质--诸如颜色、形状、大小、微细无常、空性等。它是分别识的「显现境」或「所取境」,但不是分别识的「趋入境」或「耽着境」(真正要认识的对境);虽然分别识会对它产生错乱,亦即将它错认为真正要认识的对境,但分别识没有它作为媒介,也无法认识真正要认识的对境;因此格鲁派非常重视「义总」或「总的影像」的安立,这也是为什么格鲁派极重视「比量」(思惟达到究竟之后所得的定解)的原因,因为「比量」也是属于分别识。
14.四种对境 166
依随理行经部宗的宗义,对于「认知」而言,主要可以安立:
(1)「趋入境」167、(2)「耽着境」168、(3)「显现境」169及(4)「所取境」170这四种对境。(1)与(2)是指认知可以真正了解而且存在的对境。然而,必须要限定的是:(2)只适用于「分别识」,(1)可以同时适用于「分别识」与「无分别识」二种。举例来说,「看见瓶的眼识」(无分别识)的「趋入境」是瓶;而「想着瓶的分别识」(分别识)的「趋入境」与「耽着境」二者均是瓶;亦即对于分别识而言,「趋入境」与「耽着境」是同义词。
(3)与(4)这二种对境,是指显现在心识当中的对境,但心识未必了解这个对境。(3)与(4)这二种对境,在无分别识中,二者是同义词,亦即均是「对境」,而且必然是自相法或无常法。(3)与(4)这二种对境,在分别识中,二者是同义词,亦即均是「对境的义总」171,而且必然是共相法或常法。
对于不错乱的无分别识--例如「看见瓶的眼识」--而言,(1)、(3)及(4)三者,均是「瓶」。因此,对于不错乱的无分别识而言,(1)、(3)及(4)三者,均是同义词,而且均是自相法 172 (无常法)。
对于错乱的无分别识--例如「看见蓝色雪山的眼识」-言,(1)不存在,因为没有蓝色的雪山。(3)及(4)二者,则均是「蓝色雪山」。
然而,对于符合事实的分别识--例如「想着青色的分别识」--而言,(1)及(2)二者,均是「青色」;但(3)及(4)二者,则是「青色的义总」173,它是属于共相法 174(常法)。
而对于不符合事实的分别识--例如「执着『实有的补特伽罗』的分别识」--而言,(1)及(2)二者不存在,因为没有「实有的补特伽罗」;但(3)及(4)二者,则是「实有的补特伽罗的义总」175。
一切的「分别识」均以「义总」作为它的「显现境」。「义总」是常法,它不像无常法会刹那刹那坏灭,因此它是一个「遮遣法」--「『非对境之否定』的显现」。例如,显现于「取瓶的分别识」中的「瓶的义总」,并不像外在的瓶,具备所有不共的性质,而只是瓶的总的影像,它是透过「『非瓶的否定』的显现」的方式呈现出来。由于这种义总--分别识当中的显现境--相较于无分别识当中的显现境而言,心中影像的清晰--「清楚显现」176--程度要微弱许多,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前」(无分别识)比「分别识」受到重视的原因。但是,为了了解那些无法透过前五根识直接了解的对境,我们必须依赖分别识,特别是比量。透过比量的不断熟习,最终将可以达到现量。比量虽无法与现量相提并论,但却是到达现量这个目标的主要方法,因此其价值也受到格鲁派的高度肯定。
121 ’Jam dbyangs bzhad pa sku phreng gnyis pa dKon mchog ’jigs med dbang po,
即:宝无畏王。
122 Gyub mtha’i rnam par bzhag pa rin po che’i phreng ba。参:陈玉蛟1988)。
至尊.法幢吉祥贤着《宗义建立》之译注研究 27
123 gzhi。
124 lam。
125 ’bras bu。
126 sa bcad bdun。
127 don dam bden pa, paramarthasatya, ultimate truth。
128经部宗认为的「胜义谛」的标准,在于这个对境是否能在现前识或现量(即:正确的无分别识=胜义识)当中呈现出来,如果可以,那就是胜义谛;否则就是世俗谛。而因为只有无常法、有为法或自相法才能在前述的识中呈现出来;因此,此宗认为的胜义谛就是无常法、有为法或自相法。
129 kun rdzob bden pa, samvrtisatya, conventional truth。
130 bcad shes/ dpyad shes。
131参: Onoda(1992, 44)。其中,「同义」(don gcig,互相涵盖)以二个完全重合的圆圈来表示(如左上图),「相违」(’gal ba,毫无交集)以二个完全没有交集的圆圈来表示(如右上图),「三句」(mu gsum,三种可能性)以二个重迭而大小不同的圆圈来表示(如左下图),「四句」(mu bzhi,四种可能性)以二个部分重迭的圆圈来表示(如右下图)。
132 rdzas grub。
133 yod pa。
134 shes bya。
135 dngos po。
136 gzhi grub。
137 chos。
138 gzhal bya。
139 yul。
140
1.两者皆是之句(gnyis ka yin pa’i mu):既是「常法」又是「所知」者,例如「无为的虚空」;2.两者皆非之句(gnyis ka ma yin pa’i mu):既非「常法」又非「所知」者,例如「兔角」;3.何者涵盖何者,何者不涵盖何者之句(gang gis gang la khyab gang gis gang la ma khyab pa’i mu):若是「常法」,则为「所知」所涵盖;若是「所知」,则不为「常法」所涵盖,例如「桌子」。
141
1.两者皆是之句(gnyis ka yin pa’i mu):既是「无漏法」又是「无常法」者,例如「道谛」;
2.两者皆非之句(gnyis ka ma yin pa’i mu):既非「无漏法」又非「无常法」者,例如「兔角」;
3.何者涵盖何者,何者不涵盖何者之句(gang gis gang la khyab gang gis gang la ma khyab pa’i mu):若是「无漏法」,未必为「无常法」所涵盖,例如「无为的虚空」;
4.何者涵盖何者,何者不涵盖何者之句(gang gis gang la khyab gang gis gang la ma khyab pa’i mu):若是「无常法」,未必为「无漏法」所涵盖,例如「桌子」
142所知=有=法=所量=成事=对境
143常法=无为法。
144无常法=有为法=因果法
145认知(包含心、心所法)=业果法
146参: L&N(1980, 15)。
147 tha snyad kyi bdag。
148 btags pa’i nga tsam。
149 dgag bya’i bdag,简称:所破。
150 dgag bya, pratisedhya object of negation。简称:所破。
151 spang bya。
152 brtag pa mthar bzung。
153 blo gnod med。直译为:无害的觉知。即:量或有效的认知
154 gnyis tshogs。直译为:二聚。
155 sgrub pa, vidhi, positive phenomenon。
156 dgag pa, negative phenomenon。
157 med dgag, prasajyapratisedha, non-affirming negative。或译为:非定立的
否定。
158 ma yin dgag, paryudaspratisedha, affirming negative。或译为:定立的否定。
159 ldog pa, vivartana, isolate。另参Klein(1998, 187)。「反体」是分别
识当中的「所要辨别的对境」(object identified)
160 don spyi, artha samanya, meaning generality。don spyi常被译为「义共相」。虽然它的确是一个共相或常法,但就翻译的精确程度而言,还是译为「义总」较佳。另参Klein(1998, 187)。「义总」是分别识
当中的「所要命名的对境」(object to which the name is applied)
161 dgag pa, pratisedha, negative phenomenon
162 rtog pa, kalpana, thought/thought consciousness。
163 rtog med, nirvikalpaka, non-conceptual。
164 rnam pa, akara, aspect。
165参:廖本圣( 2004, 120-124)。对于凡夫而言,意现前出现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成年男子一弹指所需的时间。
166参: L&N(1980, 28-31)。另外,参deCharms(1998, 120-123)。近代的脑神经科学亦探讨此部分的问题。
167 ’jug yul, *pravrtti-visaya, object of engagement。
168 zhen yul, *adhyavasaya-visaya, determined object。
169 snang yul, *pratibhasa-visaya, appearing object。
170 bzung yul, grahya-visaya, apprehended object。
171即:对境在分别识中呈现的影像。
172亦即:这是一个存在于某个特定地点与特定时间当中,形状、大小、颜色均独一无二的瓶。依经部宗的观点,所有生、住、灭、无常等特质,均可以呈现在「取瓶的眼识」当中,只是一般的现前无法注意到些特性;而瑜伽现前则可以看见并了解这些特性。其他无常事物也是如此。
173即:青色在分别识中呈现的影像
174亦即:它是一个代表所有地点与所有时间当中的总的瓶。依经部宗的观点,除了「瓶的义总」或「瓶的总的影像」(常法)之外,所有生、住、灭、无常等特质,均无法呈现在「取瓶的分别识」当中。其他常法也是如此。
175即:实有的补特伽罗在分别识中呈现的影像。
176 gsal snang, sputabha。
六、《宗义建立》的译注
至尊.法幢吉祥贤造《宗义建立》
礼敬与上师、怙主、妙音体性无二无别的至尊正士们!
(一)总说
此处,关于解说宗义建立,分三:1.定义、2.分类、3.分类 的个别意义。
1.定义
「承认三宝177为真正归依处,而不承认三宝以外其他归依处之说宗义的补特伽罗178」,就是「内道佛教徒之说宗义的补特伽罗」的定义。 179
2. 分类
若将其 180区分,有四:2-1. 婆沙宗 181、2-2.经部宗 182、2-3. 唯识宗 183、2-4.说无体性宗 184。其中,前二者也可称为「说外境二宗」 185。
3.分类的个别意义
解说:3-1. 婆沙宗的系统、3-2.经部宗的系统、3-3.唯识宗的系统、3-4.说无体性宗的系统。
(二)别说
1.解说 婆沙宗的系统
分七项说明:1-1.定义、1-2.分类、1-3.语词解释、1-4.对境的主张方式、1-5.有境的主张方式、1-6.无我的主张方式、1-7.地道的建立。
1-1.定义
「不承认『自证识』186,而且主张『外境谛实成立 187』之说小乘宗义的补特伽罗」,就是「 婆沙宗」的定义。 188
1-2. 分类
若予以区分,有三:(1)迦湿弥罗189 婆沙宗(西方师)、(2)日下190 婆沙宗(外国师)、(3)中原191 婆沙宗。 192
1-3.语词解释
为什么称之为「 婆沙宗」 193?因为其宗义主张是遵循《大 婆沙论》 194,所以如此称呼。或者,因为说明「三时」195为「实质196的别 197」, 198所以称为「说别宗」 199。
1-4. 对境200的主张方式
「能发挥功用者」,就是「事物」的定义。 201「事物」202、「有」 203、「所知」204三者同义 205。若予以区分,有二:(1)「常的事物」 206及(2)「无常的事物」207。其中,(1)如「无为的虚空」 208、「择灭」209、「非择灭」210。(2)如「已生者」211、「所作性」 212、「无常」 213。
或者,「事物」也可以区分为:(1)世俗谛 214及(2)胜义谛215二者。其中,(1)「当一个对境透过物理的方式破坏或心理的方式区分至细部时,会被执取该对境的认知所舍弃者」,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216实例:217如瓶及毯子。因为当以锤 碎瓶之时,执瓶的认知会舍弃〔执瓶的碎片为瓶〕;而当毯子的纱线被一根一根地移除之时,执毛毯的认知会舍弃〔执一根一根的纱线为毯子〕。(2)「当一个对境透过物理的方式破坏或心理的方式区分至细部时,不会被执取该对境的认知所舍弃者」,就是「胜义谛」的定义。 218实例:如无方分219之极微220、无时分221之认知222及无为 223。因为《俱舍论》说过:「彼觉破便无,慧析余亦尔,如瓶水世俗,异此名胜义。」 224
因此,主张三时为实质,而且主张瓶既存在于瓶的过去时,瓶也存在于瓶的未来时。225
1-5.有境226的主张方式
因为有:「唯五蕴的聚合体」是补特伽罗的实例及「意识」是补特伽罗的实例等主张。227
「觉知」228可以分为「量」229及「非量知」230二种。其中,「量」分为二种:「现量」231及「比量」232。其中,现量又分为三种:「根现量」233、「意现量」234及「瑜伽现量」235。236其中,根现量未是「认知」,因为眼根237〔本身是色法而不是认知,但它〕是现量。瑜伽现量又分为二种:「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瑜伽现量」及「现证『微细无常』238的瑜伽现量」。其中,前者又分为二:「了解『补特伽罗为常、一、自在空』239的瑜伽现量」及「了解『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空』240的瑜伽现量」。
1-6. 无我的主张方式
主张「细品无我」与「细品补特伽罗无我」二者同义,然而不承认「法无我」,因为此宗主张「若是『成事』241,则必然是『法我』」。242在他们( 婆沙宗)当中的犊子部承认「『常、一、自在空』的补特伽罗无我」,然而不承认「『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空』的补特伽罗无我」,因为他(犊子部)主张「在任何情况下,均有不可说与蕴的体性为一或异、以及不可说为常或无常的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的我」 243。244
1-7.地道的建立
在「地道的建立」 245当中,又直接说明:(1)所断及(2)地道的建立
- 所断
主张「障」分为二种:(1)「具烦恼之障」及(2)「非具烦恼之障」;然而此宗没有「所知障」这个术语。其中,因为(1)主要是障碍证得解脱,(2)主要是障碍证得一切智。246(1)的实例,就如「执『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的分别识」及「由前述分别识所生的三毒247及其种子 248」;(2)的实例,就如「执『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的分别的习气」,以及「由前述习气所生之心的粗重249」。
(2)地道的建立
在正式说明地道的建立当中,主张「三乘的补特伽罗的行道方式有差别」:因为「具有声闻种姓者」将「了解『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空』的见解」 250与「下品的福德资粮」二者互相联系251,并于三世等期间中修习之后,能证得「下品菩提」 252。
「具有独觉253种姓者」将「如上的见解」 254与「中品的福德资粮」二者互相联系,并于百劫等期间当中修习之后,能证得「中品菩提」 255。
「诸菩萨」将「如上的见解」 256与「上品的福德资粮」二者互相联系,并于三无数大劫257等期间当中修习之后,能证得「上品菩提」 258。
他们 259积聚资粮的方式,差别如下:诸菩萨在资粮道上品以下(含上品),须于三无数大劫等期间当中积聚资粮,而从加行道暖位至无学道之间,则于同一个禅坐 260当中即可现证〔上品菩提〕。
诸具有独觉种姓者在资粮道上品以下(含上品),须于一百大劫等期间当中积聚资粮,而从加行道暖位至无学道之间,则于一个禅坐当中即可现证〔中品菩提〕。
诸具有声闻种姓者在四个有学道 261的阶段中积聚资粮,而即使已证得圣道262,也有必须在十四个生有263当中修学有学道的情况。
因此,他们( 婆沙宗)主张「佛陀的色蕴,不是佛陀。」 因为它(佛陀的色蕴)是「所断」,而且因为它(佛陀的色蕴)与成佛以前的加行道位菩萨的身依264在同一世,而且为它(加行道位菩萨的身依)所摄;265前述的周遍关系成立, 266因为加行道位菩萨的身依,是由先前的业及烦恼所引生的蕴。他们( 婆沙宗)不承认「圆满受用身」267,并且主张「在无余涅268时,胜化身的明了相续会断绝。 269」佛圣者虽然已无余断除苦、集二谛,但与「他的相续当中有苦谛」这点并不相违,因为当无余地断除缘苦谛所生的烦恼时,将之安立为「断除苦谛」的缘故。270因为声闻及独觉阿罗汉在证得阿罗汉果位之后,在未舍「身命之行」 271的这段期间,安立为「有余涅 」;在舍「身命之行」之后,安立为「无余涅 」。在有余涅 之时,虽已无余断除「具烦恼之障」,然仍有「非具烦恼之障」尚未断除;在无余涅 之时,虽然没有透过对治之力将之(非具烦恼之障)断除,然而它(非具烦恼之障)并不存在,因为在〔无余涅 〕那个时候,它(非具烦恼之障)的所依--明了的相续--已经断绝。「诸说实事师」272在分辨经典的了义及不了义时,是由语词能否照字面上来接受的观点而区分的;而且「说外境二宗」 273不承认「大乘的经藏是佛语」,因为大多数的 婆沙宗认为「只要是经典,则必然是了义的经典」。
2.解说经部宗的系统
其中,分七项来说明:2-1.定义、2-2.分类、2-3.语词解释、 2-4.对境的主张方式、2-5.有境的主张方式、2-6.无我的主张方式、2-7.地道的建立。
2-1.定义
「承认自证识及外境二者之说小乘宗义的补特伽罗」,就是「经部宗」的定义。 274「经部宗」与「譬喻师」275同义。
2-2. 分类
若将其区分,有二:(1)随教行经部宗 276及(2)随理行经部宗277。(1)例如遵循〔世亲〕《阿 达磨俱舍论》 278的经部宗,(2)例如遵循〔法称〕「七部量论」 279的经部宗。
2-3. 语词解释
为什么称之为「经部宗」呢?因为遵循世尊的经典而主张宗义,所以称为「经部宗」;而因为主张可以透过譬喻的观点来说明一切法,因此称为「譬喻师」。
2-4. 对境的主张方式
「量所缘者」,就是「有」的定义。280其中,若予以区分,有二:(1)「世俗谛」及(2)「胜义谛」。「在胜义当中,能发挥功用之法」,就是「胜义谛」的定义。 281「胜义谛」、「谛实成立」 282、「事物」283、「所作性」 284、「无常」285、「有为」 286、「实质」287、「自相」288等同义。「在胜义当中,不能发挥功用之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289「世俗谛」、「虚假成立」 290、「常」291、「共相」 292等同义。
此外,「有」也可以分为(1)「遮遣法」 293及(2)「成立法」二种。294「必须透过执持〔遮遣法〕自己的觉知,排除〔遮遣法〕自己的所破之后,才能了解者」,就是「遮遣法」的定义295;「不需透过执持〔成立法〕自身的觉知,排除〔成立法〕自己的所破,即可以了解者」,就是「成立法」的定义。 296(1)又分二:(1-1)「无遮」297及(1-2)「非遮」298,其中,(1-1)的实例,如:「无为的虚空」 299、「灭谛」300、「空性」 301。(1-2)的实例,如:「非事物的否定」302、「在执瓶的分别心当中,显现『非瓶的否定』」303。
此外,「有」又可以分为:(1)「一」 304及(2)「异」305二种。 306其中,(1)「一」又分二:(1-1)「虚假的一」 307及(1-2)「真正的一」 308。其中,(1-1)例如:「所知」、「共相」;(1-2)例如:「事物」、「无常」。(2)「异」也分为:(2-1)「虚假的异」309及(2-2)「真正的异」310。其中,(2-1)例如:「『瓶的反体』311与『柱的反体』312二者」;(2-2)例如:「『瓶』与『柱』二者」。
「过去」与「未来」二者,是「常」;313而「现在」与「事物」则是同义。
2-5. 有境的主张方式
对于经部宗而言,有境的主张方式有二:(1)主张「蕴的相续」314为补特伽罗的实例,以及(2)主张「意识」 315为补特伽罗的实例。其中,(1)例如:遵循〔世亲〕《阿 达磨俱舍论》的经部宗;(2)例如:遵循〔法称〕『七部量论』的经部宗。「清楚而且明了」,就是「觉知」的定义。 316「觉知」317有二:(1)「量」318及(2)「非量知」319。
(1)「新的、不受欺诳的明了」,就是「量」的定义。 320在「量」的定义当中,提及「新的」 321、「不受欺诳」322、「明了」323这三个部分,是有其必要的,因为是要以「新的」排除「再决识324是量」、以「不受欺诳」排除「伺察意325是量」、以「明了」排除「具色根 326是量」。
「量」若予以区分,有二:(1-1)现量及(1-2)比量。「已离分别且无错乱的明了」,就是「现前」的定义; 327「已离分别且新的、不受欺诳的明了」,就是「现量」的定义。 328「现量」若加以区分的话,有四:(1-1-1)自证现量329、(1-1-2)根现量330、(1-1-3)意现量331、(1-1-4)瑜伽现量332。其中,「唯朝向内、而且已成为能取之一部分的已离分别、新的、不受欺诳的明了」,就是(1-1-1)「自证现量」的定义; 333「依于〔根现量〕自己不共的增上缘-色根(净色根)--之后所产生的已离分别、新的、不受欺诳的明了」,就是(1-1-2)「根现量」的定义; 334「依于〔意现量〕自己不共的增上缘--意根--之后所产生的已离分别、新的、不受欺诳的明了」,就是(1-1-3)「意现量」的定义; 335「依于〔瑜伽现量〕自己不共的增上缘--止观双运的三摩地--之后,现证『细品无常』及『粗品或细品补特伽罗无我』的圣智」,就是(1-1-4)「瑜伽现量」的定义。 336「瑜伽现量」若予以区分的话,有三:(1-1-4-1)「现证『细品无常』之量」、(1-1-4-2)「现证『粗品补特伽罗无我』之量」、(1-1-4-3)「现证『细品补特伽罗无我』之量」。
「依于〔比量〕自己的所依--正因337--之后所产生之新的、不受欺诳的耽着知」,就是(1-2)「比量」的定义。 338若予以区分,有三:(1-2-1)事势比量339、(1-2-2)共称比量340、(1-2-3)信许比量341。其中,例如以「所作性」 342这个因相 343来了解「声是无常」344这个主张的比量,就是(1-2-1)「事势比量」的实例;例如由「存在于分别心之对境」345这个因相,了解「以『月亮』这个语词可以用来说明『有兔』 346」347这个主张的比量,就是(1-2-2)「共称比量」的实例;例如由「三察清净之圣教」 348这个因相,不受欺诳地了解「由施得受用,由戒得善趣」349等圣教本身所开示之意义的比量,就是(1-2-3)「信许比量」的实例。共称比量,必然是事势比量。
若是现前,未必是现量;若是比度,未必是比量;因为「取色之根现前的第二 那」及「了解『声是无常』之比度的第二 那」是「再决知」;而且《具理》 350当中说过:「『现前的第一 那』与『比度的第一 那』这二者是量;然而〔因为随后那些 那〕属于前述〔二者〕之相续,而且其成立及安住等〔与前述二者〕并没有不同, 351所以断除随后那些〔 那〕是量」352。
(2)「非量的觉知」
「不是『新的、不受欺诳』的明了」,就是「非量的觉知」的定义。 353若予以区分,有五:(2-1)再决知354、(2-2)颠倒知 355、(2-3)犹豫 356、(2-4)伺察意357、(2-5)显而未定358。
(2-1)再决知
「了解『已经了解者』的明了」,就是(2-1)的定义。 359其中,又分为二:(2-1-1)分别的再决知及(2-1-2)无分别的再决知。(2-1-1)例如:「由取青色之根现前所引生之忆念青色的忆念知」及「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第二 那」;(2-1-2)例如:「取色之根现前第二 那」。
(2-2)颠倒知
「颠倒趋入的明了」,就是(2-2)的定义。 360其中,又分为二:(2-2-1)「分别的颠倒知」及(2-2-2)「无分别的颠倒知」。(2-2-1)例如:「执『声是常』的分别识」;(2-2-2)例如:「一个月亮现为二个月亮的根识」及「雪山现为蓝色的根识」。
(2-3)犹豫
「透过自力于二端起疑的心所」,就是(2-3)的定义。 361「与犹豫相应的意识」及「伴随犹豫而生的诸受」不是「透过自力于二端起疑」,因为它们是因为犹豫之力,而于二端起疑〔,并非透过自力〕。犹豫又分为三种:(2-3-1)「符合事实的犹豫」、(2-3-2)「不符合事实的犹豫」、(2-3-3)「等分犹豫」。其中,(2-3-1)如「心里想着『声是无常的吗?』的犹豫」、(2-3-2)如「心里想着『声是常的吗?』的犹豫」、(2-3-3)如「心里想着『声是常或无常?』的犹豫」、
(2-4)伺察意
「因为耽着自境362而受到欺363之符合事实364的耽着识 365」,就是「伺察意」的定义。366「伺察意」又分为五:(2-4-1)没有原因的伺察意367、(2-4-2)与原因相违的伺察意368、(2-4-3)不确定原因的伺察意369、(2-4-4)原因不成立的伺察意370、(2-4-5)虽有原因、然无法抉择的伺察意371。其中,仅依「声是无常」这句话,就认为「声是无常」的觉知,就是(2-4-1)的实例;因为虽然藉由「声是无常」这句话来说明「声是无常」这个主张(宗),然而却没有说明「声是无常」的正确原因。透过「能发挥功用空」 372这个因相,而认为「声是无常」的觉知,就是(2-4-2)的实例;因为「能发挥功用空」与「声」是相违的。透过「所量」373这个因相,而认为「声是无常」的觉知,就是(2-4-3)的实例;因为「所量」是成立「声是无常」的不定因374。透过「眼识的所取」375这个因相,认为「声是无常」的觉知,就是(2-4-4)的实例;因为「眼识的所取」是成立「声是无常」的不成因 376。无法以量确定「声是无常」的补特伽罗的心相续当中,透过「所作性」这个因相,认为「声是无常」的觉知,就是(2-4-5)的实例,因为「所作性」虽然是成立「声是无常」的正确原因,但是上述的补特伽罗尚无法抉择那个正因。
(2-5)显而未定知
「无法确定自境之清楚显现的不错乱的明了」,就是「显而未定知」的定义。377若予以区分,有三:属于显而未定知的(2-5-1)根现前、(2-5-2)意现前、及(2-5-3)自证现前。其中,(2-5-1)例如:眼睛沉溺于美色时之取声的耳识;(2-5-2)例如:凡夫心相续当中,取色等五境之意现前;(2-5-3)例如:凡夫心相续当中,领受「取色等五境之意现前」的自证识。
一般而言,「有境」378若予以区分,有三:(1)士夫379、(2)言语380、(1)量。「有境量」381若区分的话,有三:(1)士夫量382、(2)言语量383、(1)认知量384。其中,(1)例如:导师佛陀;(2)例如:四谛*轮;(3)例如:现量及比量。
2-6.无我的主张方式
主张「『补特伽罗为常、一、自在空』是『粗品的补特伽罗无我』,以及『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空』是『细品的补特伽罗无我』」。不承认「法无我」这点,类似于 婆沙宗。
2-7.地道的建立
三种种姓的行者在积聚资粮时,因为是在四个有学道位 385的阶段中积聚资粮的,因此主张「『佛的色蕴』 386是『佛』」。「障的建立」及「地道的行进方式」等,与 婆沙宗类似。387
3.解说唯识宗的系统
科判如前,分七项来说明:3-1.定义、3-2.分类、3-3.语词解释、3-4.对境的主张方式、3-5.有境的主张方式、3-6.无我的主张方式、3-7.地道的建立。
3-1.定义
「不承认『外境』,并主张『自证识是谛实成立』之说大乘宗义的补特伽罗」,就是「唯识宗」的定义。 388「唯识宗」、「唯明宗」389、「瑜伽行派」 390三者同义。
3-2.分类
若予以区分,有二:(1)「唯识形象391真实派」 392及(2)「唯识形象虚假派」 393。其中,「主张『凡夫394心相续之取色现前当中,色显现为粗分395的部分,没有被无明习气所染污』的唯识宗」,就是(1)的定义。 396「主张『凡夫心相续之取色现前当中,色显现为粗分的部分,已被无明习气所染污』的唯识宗」,就是(2)的定义。 397
(1)若加以区分的话,有三:(1-1)所取能取等数派398、(1-2)半卵对开派399、(1-3)种种无二派 400。 401他们各自的主张如下:
因为主张:以「执取蝴蝶翅膀上之斑纹的眼识」 402来执取「斑纹」403之时,对境方面投射了404青、黄等各自不同的形象;而有境方面也“以形象真实的方式 ”405产生青、黄等各自不同的形象。406所以称为「所取、能取等数派」。
因为主张:如上执取〔蝴蝶翅膀上之斑纹〕时,对境方面投射了青、黄等各自不同的形象;而有境方面则“以无形象的方式 ” 407产生青、黄等各自不同的形象。408所以称为「半卵对开派」。
因为主张:如上执取〔蝴蝶翅膀上之斑纹〕时,对境方面并没有投射青、黄等各自不同的形象,而仅投射斑纹的形象;有境方面没有 “以无形象的方式 ”产生青、黄等各自不同的形象,而仅是 “以无形象的方式 ”产生斑纹的形象。409所以称为「种种无二派」。
(2) 若加以区分的话,有二:(2-1)「形象虚假有垢派」 410、(2-2)「形象虚假无垢派」 411。412
3-3.语词解释
为什么称为「唯识宗」?因为主张「『一切法的本质』唯是『心』」,所以称为「唯识宗」;而且因为主张「『一切法的本质』唯是『明了』 413」,所以称为「唯明宗」
3-4.对境的主张方式
「所知」若加以区分的话,有二:(1)「胜义谛」及(2)「世俗谛」。「以现证〔胜义谛〕自己的现量,透过 “二显消失” 414的方式,所了解者」,就是「胜义谛」的定义。 415「胜义谛」、「法性」 416、「法界」417、「究竟的实相」 418等同义。「胜义谛」若加以区分的话,有二:「细品法无我」及「细品补特伽罗无我」。若从「空性的所依处」来区分「细品法无我」,则有二十种空性; 419若加以简化,有十八种空性;若再简化,有十六种空性;若再简化,则有四种空性等。「细品法无我」的实例,如:「『色』及『取色之量』异质空的空性」 420及「安立『色』这个语词的基础--色 421--是自性相成立空的空性」 422。「细品补特伽罗无我」的实例,如:「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空的空性」 423。「以现证〔世俗谛〕自己的现量,透过 “带有二显”424的方式,所了解者」,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425若区分的话,有二:(1)「依他起性」 426及(2)「遍计所执性」 427所摄的二种世俗谛。(1)与「有为法」同义,(2)与「异于胜义谛的无为法」同义。主张「一切事物是『谛实成立』428,并与『虚假』 429同位 430」431;主张「一切法性是『谛实成立』,并与『谛实』432同位」 433;主张「异于法性的一切无为法是『虚假成立』 434,并与『虚假』同位」 435。「法性」必然是「无遮」436,而其他无遮的实例与经部宗类似。437色等五种对境是依于阿赖耶识之上遗留下来的共、不共业的习气,而于内识这个实质上产生的;而〔色等五种对境〕不是成立于外在的对境。
若根据形象真实派的话,主张:色等五种对境,虽然不是外在的对境,但是以粗分的形态成立。
若根据形象虚假派的话,主张:色等五种对境不是粗分,因为如果是以粗分的形态成立的话,则外境必须成立。
3-5. 有境的主张方式
形象真实派主张「八识身」438,亦即在其他说宗义者所主张的「六识身」439之上,再加上(1)「阿赖耶识」 440及(2)「染污意」441而主张「八识身」。(1)「阿赖耶识」及(2)「染污意」二者的实例如下:主张「与六识身别义, 442而且不观待自己的增上缘--根--的识」,就是(1)的实例;「以阿赖耶识为所缘,并将『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的形象』执为『我』的识」,就是(2)的实例。主张:「阿赖耶识」是「业果所依之补特伽罗的实例」。
形象虚假派主张「六识身」,并且仅安立「意识」为「业果所依之补特伽罗的实例」。
主张「觉知」有二:「量的觉知」及「非量的觉知」;而且主张「量」有二:「现量」及「比量」。
「现前」有四, 443而且「自证现前」及「瑜伽现前」必然是「不错乱的认知」 444。「凡夫心相续的根现前」,必然是「错乱的认知」 445。「其(凡夫)心相续的意现前」,有「错乱的认知」及「不错乱的认知」二种。「现前」未必是「现量」,因为凡夫心相续中虽有「取色之意现前」,然其心相续中无「取色之意现量」;而且因为其心相续中「经验『取色之意现前』的自证识」及「取色之根现前第二 那」等,并不是量。「瑜伽现前」有四:
(1)「现证『细品无常』446的瑜伽现前」、(2)「现证『细品补特伽罗无我』447的瑜伽现前」、(3)「现证『粗品补特伽罗无我』448的瑜伽现前」、(4)「现证『法无我』449的瑜伽现前」。
「比量」必然是「分别识」 450;然而,对于某法而言若是比度,则对于该法来说,未必是分别识;例如「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虽然是「『声常』空」的比度,然而〔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却不是它(『声常』空)的分别识;因为若是某法的分别识,则〔此分别识中〕必然要显现该法的形象,然而对它(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而言,却没有显现「『声常』空」的形象。因为它(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没有 “直”了解它(『声常』空);因为它(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是在直接了解「声是无常」的同时“间接 ”了解它(『声常』空)的缘故。
3-6.无我的主张方式
粗品及细品补特伽罗无我的实例,类似于自续派及其以下的安立方式;而法无我的实例,如「『色』及『取色之量』异质空的空性」。
3-7.地道的建立
分二:(1)所断及(2)直接说明地道的建立。
(1)安立「『补特伽罗我执及其种子』及『由彼(补特伽罗我执及其种子)势力所生的三毒及其种子』」为「烦恼障」;安立「『实执及其种子』及『它(实执及其种子)的习气与它(实执及其种子)的势力所生的一切的二显错乱』」为「所知障」。
(2)「诸具有声闻种姓者」与「诸具有独觉种姓者」二者,专为「自利」这个目标,而将「了解『补特伽罗无我』的见解」 451分别与「下品福德资粮」、「中品福德资粮」二者联系452,并分别透过在三世及百劫等等当中串习之后,而现证〔声闻、独觉〕各自的菩提 453。诸菩萨则是专为「利他」这个目标,而将「了解『能取、所取异质空』的见解」 454与「上品福德资粮」二者联系,并借着在三无数劫(三大阿僧 劫)等等当中串习之后,现证自己的菩提 455。
形象真实派主张「诸声闻、独觉阿罗汉在无余涅 时,明了456的相续是断绝的。」主张「佛圣者的明了相续不可能断绝」,这是因为他们主张「诸菩萨最初在色究竟天 457当中以报身458的方式成佛;而只要轮回不空,那个报身的同类形象459就会依照所化机各自的缘分460,而不断地以各种化身行利他。」三乘各自的种姓是决定的,这是因为他们主张「诸有情从无始以来,就有三种不同的种461及本质462,因而形成三种不同的信解463,因而也就有三种不同的修行,因此就证得三种不同的结果。」 464
若根据形象虚假派,则不主张「诸声闻、独觉阿罗汉在无余涅 时,明了的相续会断绝。」这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们(诸声闻、独觉阿罗汉)在那个时候仅仅断除苦、集二谛所摄的明了。」而因为主张「唯明了465朝向佛地」,所以他们主张「成立『究竟一乘』」 466。
4.解说说无体性宗的系统
分三:4-1.定义、4-2.分类、4-3.分类的个别意义。
4-1.定义
「即使在名言467中,也不承认『实有事物』468之说大乘宗义的补特伽罗」,就是「说无体性469宗」 470的定义。 471
4-2. 分类
若予以区分,有二:4-2-1.自续派472、4-2-2.应成派 473。
4-3.分类的个别意义
分二:4-3-1.解说自续派的系统、4-3-2.解说应成派的系统。
4-3-1.解说自续派的系统
分七项说明:4-3-1-1.定义、4-3-1-2.分类、4-3-1-3.语词解释、 4-3-1-4.对境的主张方式、4-3-1-5.有境的主张方式、4-3-1-6.无我的主张方式、4-3-1-7.地道的建立。
4-3-1-1.定义
「主张有『自续因』474,然而即使在名言中也不承认『实有事物』的中观宗」,就是「自续派」的定义。475它与「说『自性有』的中观宗」 476同义。
4-3-1-2.分类
若将之区分,有二类:(1)经部行中观自续派477、(2)瑜伽行中观自续派478。
「关于名言的安立,大多与经部宗一致的中观宗」,就是(1)的定义。 479「关于名言的安立,大多与唯识宗一致的中观宗」,就是(2)的定义。 480(1)的实例,如「清辨」481及「智藏」 482。(2)的实例,如「寂护」 483、「师子贤」 484及「莲华戒」485师徒。
4-3-1-3.语词解释
「清辨」有法,将您称为「中观自续师」的原因如下:因为您是主张有『自续因』486的中观师,因此那样称呼。
4-3-1-4.对境的主张方式
「以自性相成立」 487、「由自己方面成立」 488、「自性成立」 489 等为同义词。 490主张「无为的虚空」 491、「灭谛」492、「过去」 493、「未来」494、「细品补特伽罗无我」 495均为「无遮」496及「世俗谛」 497二者。「胜义谛」498、「法性」 499、「细品法无我」 500等为同义词。 501
若根据经部行中观自续派,主张「色等五义」 502与「认知」503二者体性异,并主张「由无法细分之极微所形成的粗分」是「外境」 504。
若根据瑜伽行中观自续派,则主张「色等五义」与「取〔色等五义〕本身之认知」二者体性一。505
4-3-1-5.有境的主张方式
主张「意识」为「补特伽罗的实例」;而且主张「六识身」。
「觉知」分为「量的觉知」506及「非量的觉知」二种。第一当中,有「现量」及「比量」二种。
若根据经部行中观派,则不主张「自证现前」507。
若根据另一派 508,则主张有四种现509;而且自证现前与瑜伽现前必然是「不错乱知」510,而另外二者511则有「错乱」512及「不错乱」二种。
因为经部、唯识二宗及自续派均主张:(1)「现前」必然是「已离分别的认知」;(2)「再决知」必然是「非量的认知」;(3)「对于自己的耽着境513错乱的认知」,必然是「颠倒知」;514(4)相对于某法而言,若是「错乱知」,则对于该法而言必然不是「量」;(5)若是「比度」,则相对于自己的显现515而言,必然不是「量」等等。
4-3-1-6.无我的主张方式
主张「补特伽罗为常、一、自在空」 516是「粗品补特伽罗无我」 517及主张「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空」 518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519
若根据瑜伽行中观派,则是主张「『色』与『取色之量』异质空」为「粗品法无我」及主张「一切法谛实空」 520为「细品法无我」。
「二无我」是由「所破」521的观点来区分,而不是由「空性的所依处」 522的观点来区分;亦即在补特伽罗这个基础之上,破斥「所破」--「谛实成立」 523,就是「细品法无我」;而在补特伽罗这个基础之上,破斥「所破」--「以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的方式成立」 524,则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
「二我执」是由「执取的方式」525的观点来区分的,而非由「所缘」526的观点;亦即:缘于补特伽罗这个基础之后,执补特伽罗为「谛实成立」,则为「法我执」;527而缘于补特伽罗这个基础之后,执补特伽罗为「以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的方式成立」,则为「补特伽罗我执」。
4-3-1-7.解说地道的建立
若根据瑜伽行中观自续派,三乘的补特伽罗的诸多差别,是由「主要的所断」--「三种不同的障碍」、「主要的所修」--「三种不同的见解」等观点建立起来的。
因为那些具有声闻种姓者,以「执『〔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成立』的分别识及其眷属」作为「主要的所断」,而以「了解『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成立空』的见解」作为「主要的所修」来对治前者,然后证得「下品菩提」 528。
因为那些具有独觉种姓者,以「执『色(所取)及取色之量(能取)异质』的分别识」作为「主要的所断」,而以「了解『所取、能取异质空』的见解」作为「主要的所修」来对治前者,然后证得「中品菩提」 529。
因为诸菩萨以「实执 530及其习气 531」作为「主要的所断」,而以「了解『一切法无实有』的见解」作为「主要的所修」来对治前者,然后证得「上品菩提」 532。
若根据经部行中观自续派,对于声533及独觉534二者的主要所断及主要所修而言,并没有差别;因为此二者均同样以「烦恼障」作为主要的所断;而以「〔细品〕补特伽罗无我」作为主要的所修,这点也是相同的。但是此二者的果位有优、劣的差别,其原因如下:因为福德资粮范围的大小及期间的长短而有差别。535
主张「经典有大乘经典与劣乘经典二种,以及了义、不了义二部分」,这点和唯识宗相同,但实例不同:唯识宗主张「初二*轮为不了义经典,而末*轮为了义经典」;而此处,初、末二*轮为不了义经典,中*轮当中则有了义、不了义二部分;亦即在「所破」当中,有结合「在胜义中」这个限定 536者,为了义经典;而没有那样结合的中*轮,则为不了义经典。537
4-3-2.解说应成派的系统
如前述般,分七项来说明:4-3-2-1.定义、4-3-2-2.分类、4-3-2-3.语词解释、4-3-2-4.对境的主张方式、4-3-2-5.有境的主张方式、 4-3-2-6.无我的主张方式、4-3-2-7.地道的建立。
4-3-2-1.定义
「仅承认他人共许的『应成论式』, 538并主张『即使在世俗当中,也无实有事物』者」,就是「应成派」的定义。 539
4-3-2-2.分类
如佛护阿 黎 540、月称541、寂天 542。
4-3-2-3.语词解释
「佛护阿 黎」有法,将您称为「应成师」的理由如下:因为您主张「仅透过『应成论式』,即可在『立宗者』543的心相续当中产生了解『所立』544的比量」,所以那样称呼。
4-3-2-4.对境的主张方式
「对境」545分为「隐蔽境」546及「显现境」547二种。必须依赖因相才能了解的那些对境,安立为「隐蔽境」。凡夫在不依赖因相的情况下,透过经验之力就能够确定的那些对境,安立为「显现境」。第一的实例,如「声是无常」、「声是谛实空」 548;第二的实例,如「瓶」、「毛织品」。「现前」549与「显现境」同义。 550
此外,「对境」也可以分为「世俗谛」及「胜义谛」二种。「在『抉择名言之量』551,相对于〔世俗谛〕本身而言,已成为『抉择名言之量』的情况下,『抉择名言之量』所得之义 552本身」,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553区分世俗谛为「正世俗」及「倒世俗」是不合理的;因为并无正世俗;因为若是世俗,则必然不是正;因为若是世俗,则必然是颠倒。观待于世间人的认知,而将世俗谛区分为正、倒,这才是合理的;亦即「色」观待于世间人的认知,是「正」;「镜中脸影」观待于世间人的认知,是「倒」。观待于世间人的认知,是「正」的话,未必是有(存在),因为「色谛实成立」 554,就是那种情况555。
第二,「在『抉择究竟之量』556,相对于〔胜义谛〕本身而言,已成为『抉择究竟之量』的情况下,『抉择究竟之量』所得之义本身」,就是「胜义谛」的定义。 557分类与唯识宗的情况类似;558而且此处主张「灭谛」必然是「胜义谛」。559
4-3-2-5.有境的主张方式
主张「依于五蕴之后,唯假名安立的我 560」为「补特伽罗的实例」,而且认为补特伽罗必然是不相应行。 561「觉知」有「量的觉知」562及「非量的觉知」二种。「量」563则有「现量」及「比量」二种。
不承认「自证现前」, 564而且认为有情心相续当中的「根识」必然是错乱识。 565而「意识」及「瑜伽现前」则有错乱、不错乱二种。566「现量」有「有分别的现量」567及「无分别的现量」568二种。569第一的实例,如:「了解『声是无常』的比度第二 那」及「取青色之根现前所引生的忆念『符合事实之青色』570的记忆识」;第二的实例,如:「取色之根现前」。若是「现量」,则未必是「现前」;因为若是「瑜伽现量」,则必然不是「现前」;因为「现前」与「显现」同义。若是「再决识」,则必然是「现量」。571
「比度」若予区分,有四:「事势比度」、「共称比度」(极成比度)、「譬喻比度」 572及「信许比度」(圣教比度);其中,「极成比度」与「譬喻比度」被含摄在「事势比度」当中。
若是「量」,那么相对于自己的耽着境573而言,未必不错乱;因为「了解『声是无常』的比量」,相对于〔它的耽着境〕「声是无常」而言,是错乱识的缘故。574
若是「认知」575,则必然了解自己的「所量」576,因为「『兔角』的义总577」是「取『兔角』的分别识的所量」,而「『声音是常』的义总」是「取『声音是常』的分别识的所量」。578
4-3-2-6.无我的主张方式
主张「补特伽罗为自己能独立之实质有成立空」 579为「粗品补特伽罗无我」及主张「补特伽罗谛实空」 580为「细品补特伽罗无我」,并且安立「『无法细分之极微所累积的粗分』(所取)与『取彼〔无法细分之极微所累积的粗分〕之量』(能取)二者异质空」 581为「粗品法无我」,以及安立「〔补特伽罗的〕施设处582--蕴-实空」 583为「细品法无我」。
「二种〔细品〕无我」是从「空性的所依处」 584的观点来区分,而非从「所破」585的观点来区分的:因为在〔空性的〕所依处--补特伽罗--之上,破除「所破」--「谛实成立」 586,就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及在〔空性的〕所依处--蕴等--之上,破除「所破」--「谛实成立」,就是「细品法无我」。
「二种我执」是从「所缘」587的观点来区分,而非从「执取的方式」588的观点来区分的:因为安立「缘〔产生补特伽罗我执的〕所依处--补特伽罗,并执〔补特伽罗〕为谛实成立 589」,就是「细品补特伽罗我执」及「缘〔补特伽罗的〕施设处--蕴等,并执〔蕴等〕为谛实成立」,就是「细品法我执」。
4-3-2-7.地道的建立
正说(1)所断」及(2)地道的建立。
- 所断
安立「『粗、细品我执及其种子』及『由其(粗、细品我执)势力所生之贪等及其种子』」为「烦恼障」--亦即主要对于证得解脱造成中断的障碍;安立「『实执的习气』及『由其(实执的习气)势力所生的一切〔能、所〕二显错乱的部分』」为「所知障」--亦即主要对于证得一切相智造成中断的障碍。590
对于「三乘之补特伽罗所修习的见解」而言,并无优、劣的差别,因为这三者均以「细品补特伽罗无我」及「细品法无我」作为「主要的所修」。对于「主要的所断」而言,〔三乘之补特伽罗〕则有差别,因为诸声闻及独觉以「二我执 591及其种子」作为「主要的所断」;而诸菩萨则以它(二我执)的习气作为「主要的所断」。
- 地道的建立
「处于『根本定』592当中之声闻及独觉阿罗汉之心相续中,以『断除二我执及其种子』而显出差别的真如性 593」是「无余涅 」 594;「处于『后得位』595当中之声闻及独觉阿罗汉之心相续中,如上那样〔以『断除二我执及其种子』而显出差别〕的真如性」则是「有余涅 」596。597
从一开始种姓就决定的诸大乘种姓者,他们「断除烦恼障」与「证得〔菩萨〕第八地」这二者是同时的;而「断除所知障」与「现证佛的四身」是同时的。
